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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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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金金一想到自己的亵衣亵裤要经由他的手,她整个都不好了。

「我烧了两大锅热水,够我洗衣服用的了,你别掺和。

她双手如飞,把醒好的面团擀开擀薄,刷上猪油,一边卷一边拽,卷到一半的时候,把剩下的面皮划成丝状,接着又一边卷一边拽卷成圆形,切成小块,盘起来按扁再擀开。

这活儿没几分手劲还真做不来。

苏雪霁也不跟她拌嘴,抱着装了脏衣服的木盆就要往井边去。

这种天,冷风刮在脸上跟刀子似,削得人脸颊生疼,每天早上洗衣的妇人媳妇最难熬了,乡下人舍不得用柴禾烧热水,只能去泡冰冷的河水,不消片刻,手便冻红了,也可能还没洗完,手指已经僵硬到动弹不得,想弯曲都困难,甚至会失去知觉。

一个冬天下来,人还会生冻疮,年复一年只要到冬天都会发作,苦不堪言。

还好他们家里有井水,大锅有烧好的热水,兑进去就可以,他一个大男人不像金金那么怕冷,何况家里就他们两人换下来的衣物,就算他洗衣,外面的人也看不到,嚼不了舌根。

可木盆刚放下,却听见外头秦勺那中气十足的喊叫和笃笃笃的敲门声。

第十四章小食铺开张了(1)

苏雪霁木着脸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魏万三夫妻,秦勺一见开门的是苏雪霁,便退到了丈夫的身后,把魏万三推了出来,摆明了她是有些怵苏秀才的。

谁叫这秀才郎看着斯斯文文,浑身书卷气,也不曾对谁大声说过话,可秦勺就是觉得他可敬又可畏。

「有事?」

后头的秦勺赶紧把手上的篮子提高。

「我做了点东西,这不是想让金妹子尝尝看,看我做的馍能否当门生意。

苏雪霁退了一步,让他们俩进门。

他知道自家媳妇和魏家嫂子想做生意的事,金金向来是个主意大的,他虽然觉得抛头露面不好,而且吃食生意忒累人,不过金金和他通了气,她就出个干股,给点意见,并不打算掺和生意的运作,所以他也就没什么意见,反正,只要她开心就好。

儿金金见秦勺夫妻俩上门,便要给他们倒水。

秦勺坐下,将篮子放在桌上,兴奋的说道:「水就不喝了,妹子,你们先尝尝我这肉夹馍滋味如何?要是怕单吃干口,就喝点萝卜汤。

「勺姊这是和小妹心有灵犀了,我厨房里也正用吊炉烤着饼呢。

」也不用拿筷子,儿金金递了一个给苏雪霁,她自己只尝了一口便道好吃。

秦勺的肉夹馍和她的肉夹馍不同,两者的差别是秦勺的肉夹馍用的是卤透的腊汁肉加入青椒和一些香料炒过,夹入馍饼中,带有咬劲的馍饼夹着香气四溢的碎肉。

她的饼则是鸡面团分成小块后,直接擀成圆形,下锅去干烙,她的面皮费工许多,而且要层层刷上猪油,用料也讲究,得在喷香的瘦肉里加上一定比例的肥肉,吃起来会更加顺口,多了咬劲和饼皮的层次感,外酥里香,香而不腻。

她只要做这个,苏雪霁一人能吃两大块。

只不过她今天用的馅料不是猪牛羊肉,是昨日剩下的狼肉。

儿金金吃了一个秦勺的肉夹馍,也从厨房拿了两份自家的夹馍和红枣粥给魏家夫妻试吃。

秦勺只吃了第一口便惊讶的说道:「这夹馍滋味可真足,外酥内软,这一层层的薄得像蝉的翅膀,里头还放了一点偏肥的肉,吃起来肥腴甘美,太好吃了。

魏万三吃了一口又一口,根本停不下来,最后夫妻俩把夹馍分吃干净,也把红枣粥喝完,连米汤都没留。

「这肉夹馍如何?」儿金金问。

秦勺竖起大拇指,「大妹子,你这肉夹馍完全把我祖传的夹馍给比下去了,我呢是吃我爷爷的夹馍长大的,却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夹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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