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不用说还要兼顾着──甚至可以说花了最多时间在上头,严格来说算是正职──秘密身份的那部份工作了。
然而距离抢案发生的时间才过去五分钟,照理来说忙的要死的蜘蛛侠是不可能这么快就出现在皇后区的,就算他像个泰山一样从曼哈顿荡过来也不可能──不要问提姆为什么会觉得蜘蛛侠应该在曼哈顿而不是皇后区,身为红罗宾他当然知道彼得·帕克每周的课表了──所以他翘课?
尽管每天都被义警职责还有工作室的研究压的喘不过气,但提姆可以确信,蜘蛛侠是很少翘课的,除非有重要的毁灭性危机出现,否则提姆甚至不得不承认,在学习上头,彼得真的比他自己有冲劲,他光是在上班之余拨出时间去学校考个试就需要祈祷阿卡姆里面的罪犯们不要心血来潮的越狱。
虽然蝙蝠侠本人会要求他考完试再说,但是罗宾守则第一条──听蝙蝠侠的话,别全听。
这似乎是从迪克那个年代传下来的至理名言。
既然纽约本土的超级英雄已经准备要处理这场抢案了,照理说提姆是不会伸手干涉的,毕竟他们家族对于哥谭的事务也一向很排外,蝙蝠侠虽然没有亲口说出“滚出我的哥谭!”
这种话,但光是看着面罩上那微微眯起的白色眼睛,正常人都会识趣的放手。
提姆站在商场的顶层居高临下的叹了口气,好在彼得本人确实是一个超级老好人,青涩又友善的少年面对同为义警的红罗宾向来欢迎,就算他插手也不会摆脸色,但他千辛万苦的从咖啡厅里挤出来换上战衣,现在又要换回去并且装作柔弱的再回归到恐慌的人群之中,还不能引起他人的注意。
他明明只是出来喝咖啡的,究竟为什么会这样?
提姆漫不经心的想着,目光斜斜的扫过下方正在巡视的持枪抢匪,就在一瞬间,他的目光凝聚到了一起,下一秒,他飞速的从楼顶一跃而下,隐蔽的在黑影之中前行,朝着先前望向的方位而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
惨叫声划破天际,提姆手中钩索枪飞射而出,拽着他向前方直冲而去,然而等他落地的时候,红色的翅膀在空气中划过发出了嗖嗖的破空声,地面上却只躺着一个奄奄一息、正在痛哭嘶鸣的持枪抢匪,以及呆呆傻傻站在原地、脸上泪痕都还没干掉的小男孩。
先前的黑影消失无踪。
提姆一脚踹开了抢匪的枪,这家伙的惨叫声太响了,很快就会有人查过来的,在那之前得先把大厅中央的战斗人员以及商场高层监视着一切的组织人员解决了才行。
至于躺着哀嚎的这家伙,精通人体构造的提姆一眼就能看出他被精准的捅入了肾脏,但避开了会大出血的地方,显然对方要让他难受,却又不至于杀了他。
能做到这一点的,要不是有相关的医学背景,就是──。
就是对捅人这件事已经十分、特别的在行。
那个一闪而过的黑影,是他之前想的那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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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家里的电视机里爬了出来。
你没听错,我从家里的电视机里爬了出来。
我翻了个身仰躺在地上,哈利买的这栋房子距离我们曾经要一起上学的帝国州立大学自然很近,毕竟他是个不缺钱的超级豪门大少爷,跟我这种学校宿舍还要靠抽签抢的贫苦女大学生自然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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