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这屠六媳妇的命好,刚好遇到了出门办事的沈夫人。
知道了事情的经过,这沈夫人二话不说就借了那屠六媳妇些银子让她去还了赌债,还让人替她将屠六教训了一顿,又将她请到府里住了一段时间。
等这屠六媳妇从沈府出来时,就变成了现如今这个模样。
你还别说,自从这屠六媳妇变成现在这样子后,这屠六老实了许多,也就只能在家门口的这点地方折腾了。”
与张里正分开后,李莲花和方多病二人又在镇上转了一圈,顺道,也去这屠六家的猪肉铺子瞧了瞧。
只见那屠六极不情愿的在一旁帮着吴秀娥收钱,砍肉剁肉的活,却都是吴秀娥一人来做,而这一番功夫下来,吴秀娥竟是半点也不觉得累。
看那样子,比什么都没干的屠六还要精神些。
只见这吴秀娥剁肉时,腰马合一,手起刀落,精准利落,气息沉稳,步态稳健,瞧着,竟像是有点功夫在身的。
方多病很快便瞧出了这吴秀娥与平日所见的那些卖猪肉的商户不同,“花花。”
无需方多病多说什么,李莲花已猜出他心中所想。
“那小宝说说,这吴秀娥会是在哪里学的这些?”
…………
残阳如血,将天边烧的通红,就连镇上也渡上了一抹晕黄,李云笙从钰笙酒楼出来,手上的食盒中,是她平日里最爱吃的芙蓉卷。
钰笙酒楼离沈府没有多远,只需路过几条小巷便可,李云笙也就没有让人陪着,一个人静静的走在街上。
前方不远,沈府的大门被人缓缓打开,一名三十出头,身姿挺拔,面容硬朗的男子从院内出来,站在门口向这边望来。
李云笙远远的瞧见那人,脸上明显的生出了几分不悦,前行的步子却也未曾停留,依旧不紧不慢的走着。
在李云笙经过最后的一处巷子时,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就窜出来了一条野狗,直向着这李云笙扑了过来。
李云笙目光微冷,右手瞬间紧握成拳,就在这时,一直站在门口看着这边的男子飞奔了过来,一把将李云笙扯到一边,飞起一脚就踢在了那只野狗的腹部。
男子的力道很大,那野狗当下就像断了线的风筝般,向后直直的飞去重重的落在了地上,野狗惨叫出声,挣扎着爬起身后,再不敢上前一步,一瘸一拐的逃离了此处。
“阿笙,你怎么样了,有没有伤到哪里?”
面对男子的关心,李云笙却是极其厌恶的躲开。
“沈钰,不用你在这里猫哭耗子假慈悲,我不需要。”
扔下这句话,李云笙将扶着自己的沈钰从身上扯了下来,连瞧都不愿再去瞧沈钰一眼,扭头便向着沈府走去。
沈钰眼中闪过一丝落寞自责,紧跟着追了上去,跟着李云笙一起回了沈府。
当沈府的大门重新合上,躲在巷子里望着这一切的李莲花和方多病二人,这才取下身上的遮挡物从巷子里走了出来。
两人本是想试探一下这位沈夫人李云笙是不是真如张里正等人说的那样,半点功夫也不会,未曾想到,竟还有了意外的惊喜。
“花花?!”
方多病此时有些震惊的看向李莲花,他终于想起来了,那个让他感到有几分熟悉的,冲进他们房间想要救走黑衣人的那名斗篷男,就是他们刚到福柳镇时,为他们指路的好心人,也是方才一脚将那野狗踢飞出去钰笙酒楼的老板沈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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