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我走还不行吗?”
吕律摸了摸自己后脑勺,血液粘着头发,都干了,梆硬。
重活一次,即便记得发生的事,他还是忍不住动了肝火。
北大荒整整八年的知青生涯,80年冬回到海城,待业一年,好不容易争取到了正式的工作的机会。
却被自己的后爹要求将这机会让给自己的便宜大哥——
那个年近三十,依然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街溜子。
没想到,自己一番据理力争,换来的却是他暴怒的背后一棒。
他就从未替自己考虑过,只因自己的妈妈去得早,只因自己不是他亲生的。
所以,下乡当知青的是自己,现在有了工作机会,还是得让出来。
吕律回头,那便宜大哥就靠在门口,磕着瓜子,脸上满是戏谑。
他心里酸涩无比,一切和上一世没任何区别。
“你有本事走了就不要再回来,喂不熟的白眼狼!”
身后的咆哮,在巷道中尤其响亮。
“白眼狼?”
“这个家不呆也罢,从此再无半毛钱关系!”
撂下这句话,吕律脚步再没丝毫停留。
一路走到荒野的老妈坟前,吕律想着自己该何去何从。
他自嘲地一笑:亲人,大概只有北大荒深山里的那对孤儿寡母了。
上一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直没有工作的吕律费尽心思,攒了一笔小钱后,借着大好的经商环境,开始经商。
海城他熟悉,北大荒他也熟悉,所以做起了给皮毛加工厂收皮毛和收售山货的营生。
四年后,一次在小兴安岭进山收山货的时候,遇到了暴雨,连人带车滑进了山沟,人事不知。
后被一个进山采菇的山村姑娘救起,并且,在她们家养了很长一段时间伤,受到精心照顾。
两人彼此渐生情愫。
他想着在哪活不是活,于是顺理成章地成了这孤儿寡母家的上门女婿。
只是,吕律在伤好后,还是继续这营生,往来海城和东北,两人终是聚少离多。
生意越做越大,本以为可以过上安稳富足的好日子了。
谁承想,酒后被人鼓动花了大钱开公司,结果他以为自己交往多年的朋友不会坑自己。
一番口头画饼后,他没细看合同,签下了名字,按了手印。
正是这一纸合同,让他的一切成了嫁衣。
被人坑得倾家荡产,还欠下不少债务。
非但没给那个一直在背后默默支持着自己的媳妇儿带来好点的生活,反而将一家子拖进深渊。
一想到这事儿,吕律就恨不得给自己几个耳光。
现在,既然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去他娘的海城,就回大荒山里,用尽全力,好好陪陪自己的媳妇儿,让她们真正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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