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三个孩子如临大敌的看着自己,季筱筱心中再次叹了口气,却终究是什么都没有,直接朝堂屋门口走去。
她很清楚的知道原主这半个月以来表现得多么恶劣,恶劣程度她都不愿意多回想……会忍不住想弄死她自己。
所以即便她不是原主,也不打算多做解释。
解释了也没用,不过多费口舌罢了。
毕竟原主做的那些事情,可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释得过去的。
反差太大,也难免让人生疑。
至于这个家,她一时半会也不会离开。
一来,她现在成了书里的季筱筱,虽然有原主的记忆,可这到底是她人生地不熟的年代,加上原主太会作死……总结成一句话:她没地方可去。
二则是这个家的主人——老男人霍司凛现在去了深市,留三个年幼的孩子在家,要这家再没有女主人,三个孩子怕是活不下去。
再加上老男人霍司凛……那可是书中未来的服装界大佬,腿粗着呢,她身为服装设计师,要是能够抱得上大佬的粗大腿,是不是有可能和大佬一起起飞呢?
当然,这纯粹想多了。
当下最要紧的是先喂饱三个孩子。
至于其他……等老男人回来再吧。
毕竟根据原主有限的记忆,她也实在判断不出老男人为冉底如何。
只能,从能够收养战友的遗孤,且还是三个一起收养这点来看,老男人人品应该不会太差。
毕竟现在不是未来网络的时代,收养三个孩子不会给老男人带来任何的好处。
只是一想到老男人一个人去了深市,且对家里一点交代都没有,直接把三个孩子交给了陌生的还没领证且看着人不咋地的妻子这一点,季筱筱对于老男饶印象持了保留状态。
毕竟老男饶行为在书中可是直接酿成了大错的。
想到这,季筱筱叹了今第三口气,穿过院子朝着位于院子一角的厨房走去。
季筱筱在厨房搜罗了一圈,发现有红薯大米和鸡蛋后,她松了口气。
这食物配置在这个年代算是不错的了,只是余量不多,不知道能不能撑得到霍司凛回来。
季筱筱有些愁。
但万般愁滋味都不如填饱肚子,所以季筱筱很快就抛下了一切心理负担,专心做饭。
季筱筱直接直接舀了一筒半的米,又动作熟练的削了两个红薯,麻利的把洗好的两样东西倒入了里面的大锅里后就绕到了灶台后生火。
火焰升起,红薯粥开始熬煮起来。
当熟悉的红薯粥味道飘出时,季筱筱眼底满是怀念。
她时候也在乡下生活过,红薯粥是家里常见的早餐或者晚餐,只可惜后来十几年,她再也没吃过柴火锅煮的红薯粥了。
粥开几趟后,季筱筱没再添柴,把大锅底下没有燃烧彻底的大柴送到了外面的锅灶里,季筱筱就没管大锅,开始做菜。
红薯粥本就香甜,菜也不需要做得复杂,于是季筱筱一连打了四个鸡蛋,然后麻溜的煎了四个荷包蛋,最后用煎鸡蛋的油炒了一点酸菜。
熟悉的味道,让季筱筱都饿了。
厨房里的香味一阵阵的飘出,三个孩子面面相觑,却谁都没有靠近厨房,只不停地看着厨房的方向猛吞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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