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平时他都懒得管,等它吸够了血,自然就落了,但怕虫子怕哭的媳妇儿在眼前呢。
他便伸手啪啪拍了几下,将挂在腿上的蚂蟥拍下去,又憋着笑劝她回家。
那边,叶母直起腰,歇了半晌,也看了半晌,扯着嗓子叫晓夏,“夏夏,你快回去,就这几分地,活又不多,有我们娘仨够够了。”
叶盛钧推了媳妇儿一把,“回去吧,把你的自行车也骑回去。”
晓夏面露踟蹰,叶盛钧灵光一闪,“媳妇儿,你认得路吧?”
晓夏:“”
她还真不能确定自己认不认路。
老叶家的水田有些远,在远郊,出了村头,走路得半小时。
说实话,村里那些泥巴房子,在她眼里就是连连看,没什么差别。
叶盛钧见自己还真猜对了,不由有些哭笑不得。
得,撺掇媳妇儿过来,到底是砸自己脚了。
他拿起水壶,返身去找叶母,“妈,壶里还有些水,你和兵子喝了,我再去打,顺道送送晓夏。
她头回过来,不认路。”
叶母晃了晃水壶,现存量不少,连灌了好几口水,然后才递回去。
叶盛钧接过,拧紧盖子,扔给不远处的弟弟。
叶母便趁机小声埋怨起大儿子,“就这么点地,你还拉夏夏过来。
她又没干过农活,你妈我都没指望过她,你说说你,那猪脑子到底咋想的?上杆子磋磨人?”
叶盛钧无端挨了一顿骂,闷声辩解,“妈,我就逗她玩呢,是她非要下田,我哪知道她那么怕蚂蟥。”
叶母顿时明白,这大概就是新婚夫妻的情趣,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她歇了口气,见晓夏已经沿着细溜的田埂,走过来了,摇摇晃晃的,看着都让人担心。
叶母转头轰大儿子走,“行了行了,快把你媳妇儿带回去。
地上滑溜着呢,可别把人摔坏了。”
晓夏听到叶母的话,不由顿脚,不免有些不好意思。
母子俩说着闲话,叶盛兵趁机偷了会懒,闻言忙忙把水壶扔回去,心想,他大哥怕不是被妖怪吃了又吐了。
不就娶个城里媳妇儿,至于么。
叶盛钧顺手接了水壶,转身深一脚浅一脚,淌着水到了田埂边。
一凑到媳妇儿身边,就毫不犹豫伸长了手。
晓夏瞟了眼田埂,并不如何高,但面上和边沿都是滑溜溜的稀泥巴。
她便一手按着头围过大的草帽,搭了把手,把泥泞里的男人拔萝卜似的拔出来了。
叶盛钧顺势牵着媳妇儿的手,又走了一段。
不一会儿到了大路,比田埂还高一大截,坡度有些陡,中间隔着一米来宽的沟渠,以堆砌的泥巴埂相连。
由于灌溉所需,窄窄一截泥巴埂,被反复浇透,泥泞又湿滑。
叶盛钧干脆一步当先,赤着双脚,牢牢定在烂泥巴里,长臂一伸,单手把媳妇儿搂起运送过去。
他手长腿长,也就一个转身的事。
过了灌水的沟渠,就是陡坡,叶盛钧也是先自己爬上去,再掉头,把笨手笨脚的媳妇儿拉上来,然后把藏在坡边草堆里的自行车起出来。
倒不是怕偷,三双眼时刻盯着呢,是叶母怕晒坏新漆可惜,坚持要遮起来。
就这么一段路,晓夏愣是体会到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艰辛,感觉怪不容易的。
她要是下乡当知青,妥妥一个拖农民伯伯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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