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李盛刚醒来,李世民就把方英叫来好好看了看,得到了“飒露紫一点事儿都没有了,现在健壮得能撞倒一堵墙”
这样的结论。
两人一边晒着太阳,一边看着紫色大马吭哧吭哧干饭,吃到里面没有脱干净的麦壳,还不大高兴地撇撇嘴吐出来,吃完主粮跑到水槽边喝水,还把喜欢的萘果留到了最后慢慢吃,一边吃一边轻轻摇晃尾巴,很惬意的样子。
对上二凤的眼神,李盛朝着他轻轻晃了晃耳朵:我没事儿啦!
昨天跟系统交易过后,那种突然而来的无力感和晕眩感真的很难受,昨天晚上还有点后劲儿呢,但他一觉醒来已经没事儿了。
李世民过去看了看,放下了一半的心,但心里仍有些后怕,于是转过头对方英吩咐道这几日都过来看看,别落下什么暗疾。
吃过早饭还没多久,长孙无忌便上门了,带了一套乌木镶金的马具来给飒露紫,李盛看着那木头就想翻白眼,谁家好人用这么重的木头做马具啊,死沉死沉的!
这套马具是长孙氏库里的,册子上登记的是一位富商所赠,也就是个观赏效果,正常打仗,要是军马戴着这套马具,那先比对面多负重几十斤,没人这么傻。
不过样子倒是很漂亮,花样也别致,看着飒露紫过来看,李世民翻了翻,从里面挑了一个圆牌子给他戴上了。
乌木的牌身,外边用金薄片包了手指宽的一道边,上刻着如意纹。
还挺好看,有种低调的奢华,李盛戴着去水槽边照了照,很愉快地戴着去看别的东西了。
除了马具,还有一大筐新鲜果子,还有两样长孙氏府里厨子新做的点心。
李盛刚吃完饭,倒不是很饿,于是只是很感兴趣地过来看了看,然后看着刘会过来拿去放好就不管了,这秦王府里,还没人有那个胆子敢克扣他的东西。
看着长孙无忌和李世民一边往书房里面走一边说起这次河北刘黑闼战事,既然飒露紫笃定是秦王去救场,那就要早些准备起来了。
“刘黑闼曾经效命李密,与罗士信共事过,殿下不如叫他来问问。”
罗士信昨晚在秦王府饮宴,现在已经起了床用过早膳去了校场练武,于是两人便向后面走去。
李盛望着天空,感觉有些无聊,得到来年正月秦王才会动身前往河北,现在还有二四十天呢!
他可怎么打发这些日子呢?
反正也没事儿干,李盛去书房门口露了一面,在李世民的默许下把秦王的亲卫拐走了两个,带着他出去玩了。
冬日里农活都干完了,百姓们比夏秋时节要清闲一点,大街上人不少,长安这几年都安稳,于是也有些说书曲艺的场所,有的是高级一点的茶楼,里面修着台子,有的是在临街的茶馆,门口摆开几张桌子,再有,便是撂地卖艺的了。
李盛溜达来溜达去,去了那家点心铺子看了看,嗯,没新品,撤了。
他们刚转身,那店老板就出来给了亲卫一
人一小油纸包的梨膏糖,说是冬日天干气躁润润喉咙。
亲卫道谢接过,那老板便面带喜色地回去了。
他进了里间,外面有刚来的小伙计便小声问着店里的老人:“那是咱掌柜的什么人?劳烦哥哥说与我,免得日后我怠慢了贵人。”
带着他从笼屉里往柜台上拾点心的小哥看看这会儿没什么人,压低了声音告诉他。
“那马是秦王殿下的,最喜欢吃咱们家的点心,经常来,那次秦王出征,还专门来咱们这包了一大包呢,现在店里还压着亲王府的二十两银子,秦王府的亲卫也常来买,有了这一桩渊源,那往日里来店跟前耍横卖狠的街面混混再也没来过,旁人还敬着咱们掌柜呢。”
掌柜有了保护伞之——我抱上的大腿是匹马。
伙计听了这话,越发觉得来这家店是正确的选择,看起来很有前途的样子啊!
于是一边道谢一边笑眯眯道:“多谢哥哥提点我,今日收了店,我请哥哥去街头吃羊汤如何?”
李盛不知道这些官司,他看着那俩人拿了梨膏糖收在怀里,于是蹭蹭人的手臂,如愿以偿地被投喂了两颗,甜滋滋的,大马眯着眼睛往前走了。
说起来,他喜欢吃这家的点心,就是因为这家店完美地符合了后世国人对甜品的无理要求——不太甜。
其实这会儿物资匮乏,甜,说明舍得放糖,但是李盛不是啊,他还是喜欢甜而不腻的清甜口味,这家店就很棒。
含着梨膏糖往前走,李盛听见有人在说书,讲的是战国时代的旧事,长日无聊,他往前走了走,在茶馆门口找了个能晒着太阳的地方不动了。
那俩亲卫见状,要了一壶茶四样干果,吩咐伙计抬出一章桌子到飒露紫站的地方来,他们俩人坐下也陪着听起来。
“两位,这马,我们给您牵下去?”
亲卫拒绝,给了钱让小伙计拿个碟子给马儿盛了水,然后摆摆手让伙计走了,把马牵走?这祖宗才是正主儿好不好?
这俩人也是秦王身边跟了好几年的亲近人了,知道飒露紫的习性,还剥了干果仁儿来喂它,李盛一边吃一边听,晒着太阳还挺舒服。
那俩亲卫也觉得今天这活儿很不错,要知道陪着飒露紫出来-->>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妞妞。嗯你爱不爱爸爸爱有多爱很爱很爱是多爱啊像天空一样大的爱嗯在登临人生巅峰的时候,罗凯回到了重生前的那一刻。当他再次见到妞妞,才明白自己的归来,...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
迷迷糊糊穿越到了八零年,成了一本书里的恶毒女配,还多了个小萌娃。郁闷的是,这恶毒女配把男主给设计了,让男主娶了她也就算了,她的娃儿,竟不是男主的然后,男主金蝉脱壳成功,却让女配成了被村里人嘲讽的...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