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忙忙碌碌着,时间便过的飞快。
每天在矾楼里迎来送往。
十日的时间,几乎是一晃眼儿便过了。
很快到了十天一次的休息日。
一大清早起来。
杨蔓娘洗漱刷牙过后,吃了大半碗冻白菜水饭的朝食,便穿上羊皮裘去了前街的钱氏文房四宝店。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既然已经考察完了市场,对市面上的小说有了了解。
杨蔓娘自然不耽误时间,乘着休息日有时间,便开始动笔。
普通的文房四宝的价格,相对较低,目前的她咬咬牙还能够负担得起,跟店家讨价还价一番,最终花了一百零九文买齐了要用的笔墨纸砚。
这一下子,家里的存款,就剩下一百六十五文了。
再有十天,就要给房东交下个月的房租,一百五十文。
这样,家里能用的钱,就只有十五文。
还有两日,便是初一发薪的日子,那就是还有两百五十文的进账。
那么,家里所有的可支配收入就是两百六十五文。
非常的捉襟见肘。
也就是说,她如果不能在一个月之内,用自己的连载小说赚到钱,那下个月,恐怕要面临饿肚子的风险。
毫无疑问。
这是至关重要的背水一战。
不成功吧,便成仁。
没有第二条路。
可自己要写什么,才能才能打出一个开门红?
是像清月散人那样前期苦情娘道,后期大圆满的文?
还是岳阳老生那种齐人之福的男性感情爽文?
这两个人的文能火爆,不光是文笔好,辞藻华丽,更重要的是抓住了这个年代一批读者喜欢的爽点,才经年累月,有了固定的读者捧场。
自己若是也写这样的,自然也可以。
但是对方是多年的老作者,有珠玉在前,自己拾人牙慧的话,前期估计很难出头,毕竟这类型的文章,前期都不够出彩,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耐心,慢慢的平铺直叙。
这样写全本文或许还可以。
但是,像杨蔓娘这样打算走连载路线,第一次就打出名气的,显然还不够炸裂。
不够吸引眼球。
而她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杨蔓娘考虑了整整一个时辰。
才蘸着墨汁儿。
缓缓的写下了连载文的名字。
《霸道王爷心悦我》!
是的。
她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写一个古代版本的霸总文。
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受众对于文艺作品的审美取向也有所变迁,但霸总这一角色,却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淡出观众的视线,依然能经久不衰,以不同的形象活跃在网络文学和电视剧中,纵观所有小说和电视荧幕上成功的男性角色,几乎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霸总的元素。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BOSS之友!主角公敌!女主克星!终极反派!古霄在不同的世界中穿梭着,反派逆袭,踩死主角,俘获女主芳心!VIP书友群521621432,全订的书友都可以加入进来,血月将在这里和书友们讨论剧情,发放里番。...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夏之,一个来自低级文明的蓝星人,传闻靠着关系进了星际联盟十大军校之一瑞恩军校父亲说你季姨是季氏掌权人,你大哥是商业之子,你二哥自小就是天才,你不要去招惹他们,丢了脸面。进了瑞恩军校之后,夏之自...
本文文案末世大佬打丧尸,一不小心打进了一本女主重生的年代文里,成了爹不疼娘不爱还被丢到乡下插队的炮灰女配。风知意顿时乐了艾玛,终于不用整天提着脑袋跟丧尸拼命,赶紧咸鱼躺平。至于缺衣少粮风知意...
什么我变成了奥特曼天呐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我才不要呢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
遇见何以安之前的傅聿城,是临海市人人退避三舍,不敢招惹的真大佬,毕竟他从不给任何人留面子,也不看任何人的面子!但是遇到了她之后的男人,却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呼吁和平,遇到事情不再喊打喊杀,而是要所有人都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说清楚的和善大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