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李普信浑身青一块紫一块,身体上没有一块好肉。
猎户所在的住所是在人迹罕至的山林中,李普信想要逃出去还有点困难,他每一次逃跑都以失败告终。
得知赘婿想逃跑,翠花大怒。
“哼,你这不就是想引起我的注意力吗?很好,男人,你已经引起了我的注意力。”
“你一个不能有后的男人,注定被人耻笑,在世间存活也是艰难,你只要当我家的赘婿,我就能让你吃的饱饭,穿的暖衣服。”
“可你为何如此不知好歹,不肯安分地做我的男人,我要狠狠惩罚你!”
李普信:感觉句式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翠花的惩罚方式比较简单,让李普信干各种家务活。
一脸怀疑的李普信:不就是蛐蛐家务活?他势必拿下。
但翠花手拿鞭子,那鞭带有倒刺,不仅打人剧痛,还会在身体上留下一道疤;
李普信洗衣服洗慢了,就拿鞭鞭打一次。
李普信做饭不及时,打两次。
李普信磨粮食不积极,打三次。
但凡李普信的度有一点慢,那就是鞭打+不喂饭+关小黑屋+冷嘲热讽一套组合拳操作。
李普信都想跪下来求翠花放过他,能放他离去。
这些天的拟人待遇,直接激了他尘封中的记忆。
他要回去当高高在上的王爷,而不是一个猎户家的赘婿。
“娘子,你听我说,我其实是京城李家的大少爷,只要我回去了,我家会给予你家一千两黄金作为酬谢。
到时候你和爹就能去镇子里住了。”
哪知道翠花丝毫不领情的冷哼道:“相公,救命之恩就当以身相许,我都救了你的命了,还不能要了你这个人?”
李普信拳头攥紧,但脸上不敢流露出一丝不满,凭什么救命之恩就该以身相许?说以身相许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可没有一点要娶翠花的想法,这完全就是要挟!
“再说了,夫妻一体,你的就是我的,你家的店铺就由我接管,你以后就在家好好地享受生活,不用在抛头露面了。”
李普信:???
他的辛苦置办的产业凭什么要送到别人的手里?这不就是明抢吗?
全天底下怎么会有翠花这样精致自私的人,他要是真的领翠花进门那完全就是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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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本想着利用翠花的恋爱脑加上她对京城的向往,从而逃离这里。
没想到人家完全不上套,死死地将他拴在家中。
一个月后,等到李普信完全摸清了翠花和猎户的作息,凭着印象判断出了城镇大致方位,才敢在夜色中狂奔十几公里,深怕猎户带着他家的狗来找他。
哪怕脚生出血泡,胯下有撕裂般的疼痛感,李普信都还在狂奔,隐约中他看到身后有星星点火光。
以为那是猎户来追他,更加快了脚底的度。
他可再也不想看见翠花那张脸了!
等王爷从天黑跑到天亮,再从天亮跑到日落西山,恰好王爷的手下也在寻找王爷。
他们动作敏捷,很快将腿脚软弱无力的李普信抬回王府,给他找来最好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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