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只是陪笑:“没有,这点小场面,码头火并哪次不比这激烈。
二少爷太久没跟着咱干这些了,都快忘了吧。
那我们现在是回总部?”
“嗯,上回爹托我办的事,也该去交差了。”
秦霁渊又看了看身旁的人,他比自己只大一些,已经从哪个遇事畏畏缩缩的小乞丐变成不怕枪不怕血的男人了,“刘生,我就说你不会一直落魄。”
刘生笑笑,下意识摸了摸后脑勺,剪得很短的头发毛茸茸的,一遍又一遍蹭过他的指尖:“是啊,当时你从那个卖鱼的老头家里跑出来跟着我,和我说你是什么少爷,我还不信呢。
我当时想,堂堂少爷怎么就沦落到和我一起要饭了,你这人精怪得很,说话没几句真的。”
秦霁渊回想起那段往事,感觉遥远又清晰,每一个细节都清清楚楚:“这么不信我,还不是不忍心看我饿死街头,捡到半个馒头还不舍得吃,犹犹豫豫地掰给我一半。”
那小半个馒头要算秦霁渊这辈子吃过最差的东西,可他此后再也没吃到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
那馒头什么味道,记不清,他只记得自己真快要饿死了,这小半个馒头救了他的命。
后来他就跟着刘生混了,他负责动脑,和各种各样的人周旋,刘生就去干,事成五五分。
刘生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整日飘荡在街上,靠着他人的施舍活到了十二三岁。
秦霁渊找他不是没道理的,这一片的每一寸土地上都有刘生的脚印,他要逃,就不能没有刘生。
刘生不明白为什么他对上海那么执着,明明两个人的日子过得也有些起色了。
上海那么远,什么时候才到得了,多少大人一辈子都没去过上海,就凭他这个六七岁的小屁孩,能干什么?
每每被问到这个问题,秦霁渊都只是望着码头的方向:
“上海有我的家。”
“又做你那个少爷梦呢,行了行了,我的秦少爷,咱先考虑当下好不好,先把肚子填饱了再说。
对了啊,以后你回去做少爷了,可不能忘了我,大鱼大肉也有我一口,记得了没有?”
刘生把今晚的晚餐摆在那张捡回来的矮木桌上:两个热气腾腾的包子,是自己求着工头让自己跟着上工换来的,小孩子没力气,工钱少,他认。
秦霁渊点了点头:“好。”
刘生印象里的秦霁渊就是这样,清瘦,个子还不太高,可是很听话,好像你随便说几句就能把他拐走。
每一个承诺都很慎重,每一句话都努力兑现,认真得可爱。
大抵和傻真的差不离吧,不然小少爷怎么会被拐到这种穷乡僻壤呢。
再后来就是码头火并,其他工友都轻车熟路地溜之大吉,道上的人只抓住了这两个小孩。
可惜他们真的什么都不知道,那个戴着金项链的人吐了口痰,挥挥手,他们就被人五花大绑,准备丢到海里。
秦霁渊平生最接近死亡的时候莫过于此。
反倒是□□老大发了话,又把他们捡了回来。
他说,觉得和秦霁渊特别有眼缘,感觉这孩子和自己家那个好像,机灵都写在脸上了,是老天爷不忍心看他难过,特地给他送来的干儿子。
于是秦霁渊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多了个爹,有了靠山,再不用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还带着刘生一起吃上了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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