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马丁就背上了比艾尔菲斯身上更大的背篓,带着孩子去森林里扫货去了。
“马丁大叔,这几种蘑菇没有毒,晒干了能存放很久,炖汤很美味。”
“这个果子,果肉很酸,汁水也是可以调味的,泡水喝也不错,您闻闻这皮,是不是很香。”
“这叶子,等它晒干后香味更浓。”
“这确实是种子,但是它磨碎之后很适合撒在烤肉上。”
“天呐,这是雄性走地鸟吗?快抓住它!”
……
两人中午都没回去吃午餐,靠着艾尔菲斯早就准备好的馒头和路上的野果子饱腹。
马丁比以前打猎的时候要精神很多,因为他一路都在听艾尔说这个叶子能卖,那个干果壳能卖,这个猎物养起来后又能做什么好吃的……
马丁充满期待地加入了艾尔菲斯的种树和养殖计划——主要是不需要投入本钱,所以艾尔菲斯说服的挺容易。
背着一堆东西在森林里走动太久,两人都累得不行了,终于在太阳西下之前回去了。
背篓里放满了几种他们挖出来的小树苗,衣服布袋里还放了一大把种子,小篮子里堆着各种乱七八糟的野货,手里还拎着活着的野味,可谓是满载而归。
一边歇着一边商量出种植和养殖的地方,然后马丁去种树,着手准备栅栏,圈一大块地养动物。
艾尔菲斯去做晚餐,将马丁大叔一家的饭一起准备了,用了不少今天他提到过的调味料,吃到美味,也好让他们对新事业多些信心。
这一天,一大一小合作得非常愉快。
再之后,马丁一家三口兴致勃勃地负责去森林里找资源,艾尔菲斯主要负责喂食鸟兔,和威尔老爷一起跟镇长商量利塞小镇经济开发的计划,早日动员大家都参与进来。
同时,艾尔菲斯也教了小镇的酒馆老板做了几道食物和饮品,镇民们尝了,就相信他们要种植的野树野草是能卖出去的了。
这里的酒馆老板列夫大叔可比格雷有厨艺天赋多了,艾尔菲斯没多犹豫,就把自己目前会做的食物都教给了他。
酒馆都是以喝酒为主,吃食为辅的地方,但是艾尔菲斯多呆一会儿,什么酒馆,通通变成饭馆。
他又将蒸的烹饪方式告诉面包店老板汤尼,反正他以后不会在小镇开店,也不用担心抢生意的事情。
没几日,艾尔菲斯就不需要自己做一日三餐了。
他最近累死累活,已经没有以前那么多空闲和精力去做饭了,他现在直接带着卡文爷爷去店里吃,甚至都不需要他付钱,他的烹饪手段给两家店带来了很多生意,老板非常感谢小艾尔,不愿意收他的钱。
很快,镇民们每每提到艾尔菲斯,都感叹这小家伙真是太聪明了,他们对艾尔菲斯是贵族血脉这件事更加深信不疑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妞妞。嗯你爱不爱爸爸爱有多爱很爱很爱是多爱啊像天空一样大的爱嗯在登临人生巅峰的时候,罗凯回到了重生前的那一刻。当他再次见到妞妞,才明白自己的归来,...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
迷迷糊糊穿越到了八零年,成了一本书里的恶毒女配,还多了个小萌娃。郁闷的是,这恶毒女配把男主给设计了,让男主娶了她也就算了,她的娃儿,竟不是男主的然后,男主金蝉脱壳成功,却让女配成了被村里人嘲讽的...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