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讪讪从岔道口往其它地方走去,狗腿子也要找地方修炼了,他感觉这里的魔气很纯正,不利用的是蠢蛋,只要一个月后他回去时带些食物,那个早被野兽吞入腹中的狗蛋就算输了。
在他心里,独自往深处走去的洛云就是个死人(魔)。
此时洛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地魔阶段的野兽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对手,怕就怕一次来两头或者更多。
虽然知道一般地魔阶段的野兽领地意识很强,一定范围内只会出现一头野兽,但万一出现意外只能认命,就像渡劫时被天杀的魔王一道雷搞的魂飞魄散一样,他只能认命地重头来过。
魔兽林的树木都是参天大树,树与树之间间隔一定的距离,地上没有其它杂草或者小树苗之类的植物。
单从这些树木分布就能看出魔兽林存在的动植物领地意识有多强,自己领地范围内绝对不允许其它生物涉足。
走着走着,洛云敏感地发现周围寂静无声,就连四周飘散着的魔气也似乎定住了。
闭上眼睛驱动灵识探测周围的环境,环视一周后竟毫无异样。
不可能,洛云自认他的直觉非常准,这种诡异的寂静预示着危险即将到来。
小心翼翼地继续往前走,随时警惕周围的动静,一旦有什么异常,立刻动手,洛云猜测自己已经进入某只地魔阶段的野兽领地之中。
也许那只野兽正潜伏在暗处等待着机会给他致命一击。
调动体内的混元之气,洛云看不到此刻自己的身体有一粒一粒小到几乎看不到的透明颗粒慢慢飘散到空气中。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洛云忍不住要怀疑自己的自觉是不是出了错,都那么久了,魔界的野兽可没有这么好耐心潜伏如此之久,它早就应该冲出来撕碎他才对,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突然,洛云感觉到后方出现不一样的气流涌动,终于!
野兽按耐不住了。
飞身朝左边避开后面传来的杀气,洛云一转身就看到一只浑身魔气浓郁的大型獠牙豹形野兽。
身上散布着无数黄黑相间的斑点,青筋环绕着四肢,锋利的爪子,尖锐的锯齿牙,嘶牙咧嘴,兽瞳牢牢盯着洛云这个胆敢闯入领地的美味食物,一眨不眨。
这只野兽比修真界的灵兽更加庞大,从野兽在泥土中踩出的脚印深浅来判断,大概重两三千斤。
野兽前身匍伏在地,后腿发力,再一次猛扑上去,对这只野兽来说,洛云身上散发着诱人的美味,它本能知道只要吃掉洛云,就能变得更强。
因为有混元之气,洛云对付这只野兽还算轻松,即使身体依旧有些笨重,却不妨碍他进行还击。
野兽的进攻方式比较单一,不是用牙齿撕咬就是用爪子划抓,而它们的弱点就是脖子和肚子。
洛云每次躲避的同时都对准这两个地方进行攻击,受到伤害的野兽更容易暴躁起来。
野兽越暴躁对他无疑就越有利。
再一次对野兽的肚子中伤之后,洛云的兽臂也被爪子抓伤,红色的血液流出,沾湿了纯黑的皮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文文案祝圆穿越了。在这个没有网络没有手机没有各种娱乐的落后古代,她是如何打发时间的呢她交了个笔友真笔友。祝圆拿出她的小本本,毛笔一勾一画狗蛋,出来聊天啦正在书房...
看看孩子的预收吧一个倒霉蛋决定在网游文养老文案见最下嘉慈平平无奇女装三坑种草姬,天天姐姐妹妹挂在嘴边,但最想做的事却是给每个流浪在外的野生帅哥一个温暖港湾。所谓闷到极致就是骚,说的就是他这样...
作为一个钢铁直男,生活中被疯狂注入玛丽苏元素是什么体验...
穿越无系统权谋道家荒天域,妖族横行,为求生存人族以武成道,以武为尊,在于妖族的杀戮中寻求生机。张砚作为龙虎山道门的最后一位传人,携带着镇派仙器万象珠穿越到了这个世界。金光神咒北斗大神咒诸天降神大法无穷道法,镇压妖族,传道于此!我有道藏三万卷,可焚江煮海,摘星拿月,有万般神通,无穷造化,得长生久视,与天地同寿。你可愿入我门来?...
体育大学教授穿越到了1929年,成了一个逃难来沪的十五岁少年。在这个时代,100米跑11秒就能拿到世界冠军跳高还没有发明背越式技术乒乓球还没有弧圈球篮球运动员还不会跳投足球是五个前锋。也是在这个时代,...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