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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实在是不懂得所谓名刀的珍贵之处的,“难道……会说话?”
她将整把太刀都从刀鞘中抽了出来,“喂,我叫小狸,你叫什么名字?”
刀当然是不会说话的。
小狸做完这种简直就像是傻瓜做的事情之后,自己吐了吐舌头。
把它偷出来就行了吧?她这样想到,“但是也不能再还回去了。”
她这样打定主意,“反正出价的人只给了一半的定金……”
要是贸贸然过去拿另外一半剩下的,说不定会被杀死的吧!
只是对于不懂刀的小偷来说,就算拥有了一把名刀,还不如给她一袋小判来的更加实用些。
——反正一定会有那些冤大头挤破头想要把这东西放在自己的刀架上的吧!
小狸这样想到,等到风头过去了,就把它卖掉。
她在月色之中溜到了山野之间无人居住的小土地神社,这里已经很久没有人来拜祭了,她就暂时躲在这里一段时间就好——比起那些夫人们住的地方,这里真是又小又脏,还漏风漏雨,“这个东西可不能沾上水或者弄脏了……”
还指望它卖个好价钱呢!
这样想着,小狸脱掉自己的外衣把这把刀裹了一下,虽然还有一部分的刀鞘漏在外面,但是看上去已经没有那么显眼了,这样想着,她把这把冷冰冰的长条搂进怀里。
不懂得刀的美丽,也不懂得名刀应该被好好的供奉,更加不懂得欣赏一把名刀的小贼,将盗得的名物像是抱着一大袋小判一样抱紧。
这样一来的话,能换上好几天——不,好几个月的热粥呢,闭上眼睛之前,小狸这样想到,还能买药了。
并不是天生善于行窃,也并非是天性使然而成为盗贼——战争时代总是这样的,在一些人得到金钱和地位的时候,也有人在生死线上挣扎着。
虽然说着“并非是为了个人的利益而行窃”
,但是“行窃”
终究是“行窃”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脱掉夜行装,换上酒肆老板的和服之后,她看上去也就只是个普通的沽酒女,也不会有人想到酒肆的老板娘的被子下面会藏着因为丢失而轰动不已的名刀。
“诶……到底要过多久风声才能过去呢?”
小狸把近乎是烫手山芋的宝刀放在腿上,思考着要不要明哲保身将它找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丢在大街上。
但是她终究是舍不得的。
贪财的坏毛病,当一个人穷够了的时候就想改也改不掉了。
“说是在的啊……其实我一点都能不理解你到底漂亮在什么地方呢!”
有些话不能对人说,对着东西却能说出来,“做小偷这种事情,要是生在富贵人家谁愿意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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