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那一年(大修重看)
季惺认识丁凯的时候,才12岁,小学快要毕业。
“季恪,快点下来!
一会儿迟到了!”
阳春,国营建明厂第21楼家属楼3单元门口站着一个男孩,瘦瘦弱弱穿着雪白的小衬衣、藏蓝色的布裤子,斜挎着洗得干干净净的小书包。
书包是军绿色的,上面还印着几个红色的五角星,两边用布条和铁搭扣一搭,整整齐齐。
刘海梳得顺滑,脸蛋儿白皙细嫩,大眼睛、双眼皮儿,高鼻梁,抿着小嘴儿,仰头看看楼上喊了一声,有一点不耐烦的情绪。
“哟,季惺,等弟弟上学呢?”
走过一个中年女人,笑着问。
季惺脸上的不耐烦消失了,转头对她露出一个微笑,淡粉色的唇边还有一个小酒窝,“嗯,赵阿姨好。”
“真乖!”
季恪过了两分钟才跑下楼来,还在往书包里塞东西。
“你又忘记放下午的书了?”
季惺翻了个白眼,“每次都提醒你,一回家就换,你就不听!”
“哥——!
我放学想去同学家玩儿!”
“你得了,净想着玩!
……谁家啊?”
“丁凯!
他刚转学来的。
你不知道,他们家有好多玩具啊,嗯,变形金刚、船模、地球仪、坦克、飞机……!
我要去嘛!”
“那你别把人家玩具玩坏了,到吃饭的时候赶紧回来,听到没有?”
季惺一副大人口气训斥着弟弟。
季恪却蹦蹦跳跳不当一回事。
他们家住在G市郊区,父母在国营建明厂工作,是双职工。
父亲叫做季维时,风流倜傥、多才多艺,会拉小提琴、二胡,会吹笛子、小号,总之只要是乐器都能玩上两手,而且是无师自通,厂里的各种文艺演出都能去凑一脚。
季维时还写毛笔字,偶尔厂办大楼门口的宣传栏也叫他去挥洒几笔。
不仅如此,他还会作诗、写文章,寄给不少杂志和报纸,很是得过几次稿费。
最重要的是,季维时做家务是一把好手,尤其做菜很好吃。
这样一个人,在那个看文才不看钱财的年代很吃香,颇受人敬重。
厂里不少人都认识他,在路上见到他会打打招呼,说上几句话。
季惺、季恪的妈妈叫田赛芬,能耐比起爸爸就普通得多。
但是长得倒是很耐看,不然也不能入了季维时的眼。
据说季惺、季恪都几岁了,还有人以为田赛芬是未婚,想跟她好。
可是,她最大的缺点就是做家务活儿不够麻利,嘴还厉害,脾气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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