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多了,好像什麽都成了定型。
他无法忽视的是和覃幸坐同桌的时光,和覃幸嘻戏打闹的时光......
总之,他似乎不能缺少他了。
他不是他所依赖的物品,他是他与生活黏合的必需品。
覃幸爱他,他也爱覃幸。
亘古不变,始终不渝。
未来还能说声“我还是那麽爱你”
。
他双手勾住他脖子,双眼望着覃幸像星河般吸引人的眼睛,殊不知自己多勾人。
“行啊,有这麽一个超级大学霸做男朋友,不亏啊。”
他慢慢凑近他,嘴缓慢地擦过覃幸嘴角,说:“是吧?哥哥。”
覃幸的嗓音更沉了:“是。”
他决定说清楚一点:“洛辞,我认真的,其实,我喜欢你三年了,带有点私心去接触你,发现......逃也逃不过,所以......”
洛辞打断了他,说:“哥哥,我也认真的,真的不能再真了。
话说,喜欢我憋了三年,啧,哥哥,你也是真能忍啊!”
冷风拂脸过,热情未成。
他听到身前之人说:“因为是你,所以不敢轻举妄动,抱歉,贪图靠近,心动不已。”
洛辞强迫他低下头,微微仰起头亲了亲他的侧脸,说:“不用道歉啊,或许在很久以前我也喜欢上你了,哥哥,最爱你这种的啊。”
或许在某个瞬间,心跳开始不由我,我猜那时我一定爱上你了吧。
第47章
谢星珩问:“宝贝,今晚去宝贝家里,好不好?”
哪能说不好,就算是要星星要月亮也给谢星珩给摘下来。
林吴笙低敛着眉眼,却是兴奋的:“好,我们回家。”
他想了想说:“家里没菜了,我们去买菜好不好?”
“当然好啦。”
谢星珩的脸笼罩在阳光下,如同他本人,阳光一样耀眼,吸引着林吴笙向前,拼命向前,太多太多事情过去了,平平淡淡的,乏陈可味,可也最令人心动,最令人忘不了。
林吴笙觉得,他爱谢星珩,已经成为了自己的本能。
谢星珩懒懒道:“好的~宝贝~。”
他们翻墙出去,细想起来,这是他们第一次做这麽违规的事情了,去天台那次不算,逃课还翻墙……但是,不仅林吴笙等不及,谢星珩也等不及。
菜很快买好了,谢星珩下厨做了几道菜,是西红柿炒鸡蛋,林吴笙最爱吃的……菜之一,毕竟还有个糖醋排骨。
谢星珩系着围裙,端来了西红柿炒鸡蛋——他们的人间烟火,林吴笙搂住他脖颈,吻住他温润的嘴唇,软的不可思议,热烈且冒着烟火气的吻,平平无奇又轰轰烈烈的青春,仿佛定格。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