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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对面像是能等到他松口已经很高兴了,忙不迭地应下了。
等挂断了电话,林不琢才想起来去翻那本宝典,翻了两页后便觉得索然无味。
看来马修说得也不完全对嘛,他之前还以为主动跟Alpha打交道是件多难的事呢,没想到也是小事一桩。
林不琢哼着歌走出房门,准备去自己的衣帽间好好挑选下明天的衣物。
虽然明天那顿饭是绝对吃不成的,可无论怎么说也得给对方留下个好印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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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六点,莫知义准时起床,先去健身游泳,冲凉换衣,七点半时准时坐下来吃早饭。
他的饮食习惯早就西化了,一个很直白的表现便是他吃可乐鸡翅酱肘子烧肉都不会觉得在吃肉,而只有在吃牛排羊扒时才觉得自己补充了蛋白质。
他这次带队落地海市,其实也想过要去住自家的别墅,只是那别墅不在市中心,而且他也不喜欢和其他人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便只是通知了家里的酒店包下了顶层。
如今这样的优势倒也凸显出来了。
华平的西餐主厨都是老人了,难得的是并没有入乡随俗地开发华国口味的西餐,所有的餐点甚至是一道蝴蝶酥都是地道的英格兰口味。
他吃完饭照例过了一边今日的待办事项,抽出半个小时跟家族办公室的经理人碰头听了个汇报会,再抽出就抽出半个小时,进行他每日雷打不动地锻炼项目——玩悠悠球。
其实他成为典型的反科技卢德主义者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他不喜欢跟人短信往来,只喜欢打电话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手笨。
这三个说出来莫知义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他明明写得一首好字,无论是西式字体还是中式硬币都是很出挑的存在,这双手平日玩-枪玩刀甚至是握方向盘打冰球时都是好手。
唯有在一个时刻例外那就是打字。
莫知义打字的速度大概比村口半瞎的八十岁老大爷还慢,他尝试过无数种方法提高自己的打字速度却皆是无果。
他时常觉得自己大概是全华国哦不全世界,除了银山打字公司内部员工外最熟悉他们家打字通的人,毕竟那个抓小偷和打地鼠的游戏,他自打开始玩就一次没赢过。
莫知义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同时也好强。
他一面努力提高,一面找着借口遮挡自己的这块短板。
而就在三年前,他的私人医生突然建议他开始学习悠悠球,并表示自家智障的儿子在开始练习悠悠球后,左右脑开发的程度有了明显的提升。
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莫知义也开始了。
只是他从来没想过控制那么小的一个球会是那么难的一件事。
刚上手时,他总砸到自己的脸,因为不想如希曼之流八卦人士问东问西,只能拼了命地去做实操演练,给自己脸上的伤一个合适的借口。
他也不是没想过找一个老师,结果那位拿了三年北美冠军的日裔,指导了他三十分钟就委婉表示:莫桑,要是做基础练习的话,是不用付这么多的钱请我来的噢。
莫知义觉得丢脸,自己日日苦练,到如今,也算是有了几分成果。
[你今天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啊?]叮咚一声,短信到来,正是等会儿要去见的那个人。
“我...穿...酒红色...的...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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