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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本就应该缄默。
除去自然的声响,所有事物都一言不发。
长久长久,梦醒了。
他没有赖床的癖好,那些梦远离他之后,干脆起来和劳伦斯一起行动,而且他不想错过注意那三个任务者的机会。
封瑟眼角的余光瞟到温妮莎和她的两个同伴打着哈欠,紧跟着走了出来。
“两位,早上好!”
温妮莎的表情微动,收敛了困意,很热情的问候劳伦斯和封瑟,然后开始寒暄上了。
都是些平常拉近关系的话,不会太过冒犯,伸手不打笑脸人,劳伦斯的脾气也不是个暴烈的,几番交谈下去,他对温妮莎的印象还不错。
封瑟的性格偏冷淡,却也不会平白给别人脸色看,有一句回答一句,温妮莎热场的能力很高,气氛也不会太冷。
另外两个同伴唐尼和安德烈也上来说两句,一行人很快就熟悉了。
“抱歉,我昨晚不是故意针对你们,请不要在意。”
安德烈脸上带笑,态度也诚恳,“要不我请你们吃饭?大家解开误会就成朋友了嘛。”
“我这个朋友昨晚真是被旅馆的人气到了。”
唐尼和他一副哥俩好的样子,拍了拍身边大块头的肌肉,“他这人有个毛病,就是口快,你们别把他的话当回事儿。”
安德烈挺嫌弃他的,却也没躲。
“是啊,两位帅哥就原谅他吧。”
温妮莎调笑,也自然是帮着他们说话的。
她知道风色是男的,封瑟把头发扎了起来,泄露出的音色也是男性的,她的嫉妒也消失了。
安德烈是为昨晚的事向他们道歉,这事儿也算小,劳伦斯不在意,连忙说没事,封瑟懒得为难他,也就被揭过了。
用了些脆饼和蔬菜汤当早饭,劳伦斯想要继续寻找扎多克,温妮莎一行人声称没什么事做,帮他们一起找,这让劳伦斯对他们的印象更好了。
印斯茅斯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但一帮外乡人漫无目的的走,绝对能把腿走酸了。
他们途经小镇的教堂,当然绝对不是要有意经过,而是这座教堂占据了半个街道,刚粉刷过,逐渐黑蓝的天空,惨白色的油漆,令人不快。
这是被镇民疯狂追捧的大衮密教的教堂。
在那扇巨大的漂亮的拱形门前,几个如跳蚤般佝偻的家伙,非常奇怪的教服长得拖了地,说不清是哪种宗教风格,他们遮掩面孔,头上那顶华美冠冕完美的无法形容,又充斥人类所憎恨的邪恶感。
几个人心里多多少少都产生了畏惧,加快了脚步。
偏偏封瑟若有所思地盯着看了一会儿,竟然走上前和他们搭话。
其余人都被他突入起来的操作惊着了,劳伦斯反应过来就想叫他,“哎,你别……”
但封瑟已经问出口了,“请问,你们有没有见过扎多克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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