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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2页)

被称之为束竹的儒雅男子微微一笑,拱手道。

包拯又转向包炯,说道:“我知你心意,但是不管怎么说,一入贱籍殃及子孙,总归是不好的。

你且在府里住着,凭你那一身本领,若想谋个好差事倒是不难——只是要找合适的时机罢了。”

包炯心知包拯是好意,拱手道:“且听大人吩咐。”

“我们恰巧是本家,我又觉得你颇为亲近——你说你今年二十多岁,我比你大怎么说也大上一纪,且认你一个小辈,可好?”

“在下惶恐。”

包炯这句话一点不掺水分——年纪算什么啊,如果一定要说的话,包拯家里面所有人,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那统统是他包炯的长辈。

别说包拯只是认他一个小辈,哪怕是认他当了孙子,那他的辈分也是瞬间提升了几十倍啊……

包炯心里不禁浮出一句话:你是我祖宗,你全家都是我祖宗,你是我全家的祖宗。

祖宗同志尚不知包炯心里面无限的囧,笑道:“说这话倒是我有些轻慢了,你可有字?”

“尚无。”

“那……我为你取一字,便叫明庭可好?”

包拯笑道,“也算我占个便宜。”

“……多谢大人赐字。”

明庭,明庭,包炯不善文字,但也知道这名字的意思——光宗耀祖。

光宗耀祖,说到底不是光了您老人家自己……

啧啧,倒真不愧是他家的祖宗,不动声色的甚至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如此轻松的占了一个便宜——包炯除了感慨这果然是老天庇佑的运气之外,也真的没什么好说的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包炯算是有了一个(至少看起来)合情合理的出身,如愿以偿的在开封府住了下来。

闲着没事的时候,他也顺便打听了一下那位束竹先生——后来才知道此人大名公孙策,乃是开封府的各种师爷以及管家兼任家庭医生和咨询师,至于此人到底在历史上有没有存在过,包炯已经连追究的念头都没了——到底为什么那么干脆就信了他,得出的答案让包炯叹为观止——不愧是他包家的祖宗,这运气……太让人佩服了一点。

姑且不论正史,包拯在后世传说中的班底,不过是打手兼保镖的御猫一只,家庭医生兼管家的公孙竹子一根,打下手的跑腿四个,但这几个人……竟都是他包大人在迷路的时候捡回来的。

其中,公孙策是时任县令的包拯偶然在迷路时候救下的落榜举子,南侠则是升官之后的包州尹在上任路上误入歧途后认识并在之后发展为追随的,而四跟班……这个比较复杂,这次再次升官的包府尹没有迷路,只是走了一条比较偏僻又有盗匪出没的小路而已……

升任开封府尹后,包大人微服私访还不爱带跟班的恶习不改,几乎每次都能遇上几个受害者,只是一直没有捡人回来——这让管家公孙某某很是忧郁。

开封府虽然是油水衙门,但是长官清廉过头,又爱管闲事,每个月除了预算之外连一个四品文官一个四品武官自己的俸禄都要搭进去不少,再雇人手实在是财政吃紧——更何况,雇来的肯入贱籍的又往往能力太差,实在不如包拯自己捡回来的物美价廉。

而现在,包拯终于发挥了强悍的吸引忠心耿耿多功能下属的独特超能力,捡回来力大无穷(公孙曰:以后府里采买的人手可以全省下来了……)的包炯一个,实在是让人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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