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施施可以不要自己的一只手,却不可能放弃那一根极其普通的银质发钗,只因为那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留给她的唯一物事。
没办法,凌施施只得在街上四处晃荡,寻找一丝丝可能让她凑齐一百两银子的机会。
说来,凌施施所居住的五凤郡虽算不上淳国最为富饶的郡县,却也不乏腰缠万贯的行商,若是凌施施有探囊取物之能,飞檐走壁之功,获取百十两银子也不在话下,只不过,虽然凌施施掏过村中刘大家的鸟窝,挖过隔壁张二家的红薯,却没有胆子将手伸进街上这些完全不熟识人的腰包。
就这样,她在街上东西晃荡,却连一分钱都没有找到,就在她比滚烫锅上的蚂蚁还着急的时候,那小子出现在她的面前。
不,确切说不是那小子出现在凌施施面前,而是凌施施主动将自己打包成礼物送到了那个小子的面前。
但最初,吸引凌施施的不是那小子,而是那张挂在槐树枝上摇曳生姿、红艳得很是俗气的条幅,上面用不知应该说笔走偏锋,字体与众大家相较有着独特魅力,还是该说根本就是鬼画符的独特而难以辨识的字体写着四个勉强可以认得的大字:必五找才。
凌施施询问了身边的老者,才将写下这几个大字的人的心意弄了个七七八八,原来,那几个字原本是“比武招财”
,意思是,这个写布条的主说了,只要能够打败他,就能够获得一份丰厚的奖赏。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但如果不是这个意思,凌施施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意思。
只不过,写四个字就能错上四个,她凌施施虽不算才华横溢,但四个字最多写错三个,而这人居然写错了四个!
凌施施也不由得写条幅设擂台的人感到害臊,同时,她跃跃欲试,只要打赢了就有钱是吗?她凌施施虽没有盖世神功,却也有些拳脚功夫,毕竟,纵观整个风来,她打不赢的也只有他爹了,原本这样的她应该是凤来第二高手,但由于他爹虽打得过她娘却不敢打她娘,因此,她凌施施只能排上凤来第三高手,虽然既不是第一也不是第二,但凭借凤来第三的功夫,收拾掉眼前的小子应该不成问题。
姑且碰一碰运气吧!
想着,凌施施挤进了比武擂台前的第一排。
当看见那个扬言只要打赢他就有钱拿的小子时,凌施施不由得有几分愣神,她原以为写出那样古里古怪字体的应该是个比字体正常不到那里去,甚至比字体更古里古怪的人,但擂台上的却是一个看起来比她略微大一些,长得还满清秀的男子。
他穿着一身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西域长衫,包着头巾,听边上的人说他已经连赢了好几场,此时的他背着手,双腿微张,得意洋洋地俯视着擂台下方的人群,很是嚣张跋扈。
但最吸引凌施施的却不是他的长相和嚣张,而是他挂在脖子上面的几串宝石挂坠。
只要有了那个,就能赎回那件东西了吧。
在围观人等的嘘声中,凌施施爬上了比武擂台。
那小子回过了头,在擂台下一片喊打声中用审视的目光将凌施施从头看到了脚。
凌厉的眼神也一点点变得温柔起来。
这是个怪人。
凌施施心想,她开始不敢小觑这个面临对手仍能如此气定神闲的小子,同时,出于礼尚往来的原则,她索性睁大眼睛,迅速看遍小子的全身,最后,恶狠狠地对上对面小子的那双浅棕色的双眸摆好了架势。
她还记得他爹的教诲,在比武场上,首先不能输掉的就是气势,一旦在气势上输给了对方,就算后来不是兵败如山倒,却也离失败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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