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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给的价格也公道,一只野鸡六十文,野兔八十文,狍子卖了三两,一共就是三两六百四十文钱。
陆远捏着鼓起来的钱包,心想,猎户这个行当要是能猎到猎物的话,确实挺赚钱的,一般的庄稼户,除去了要缴税和自家吃喝要用的,一年也就能赚个七八两,平时一个月都不见得能有一两的净收入。
相比之下,猎户是相当赚钱了。
不过更赚钱,风险也高,猎户不是人人都能当的,命丧虎口,命丧熊口,狼口的猎户也不少,正所谓富贵险中求。
而且猎户容易伤身体,老了以后身体容易有这样那样的病痛,当然种庄稼也差不多,年轻的时候太劳累了,老了落得一身的病。
看来以后还是得找个其他差事,不需多少钱,能谋生就好。
陆远心想。
他是没打算一直做猎户的。
大概是因为死了一次,所以他对生命很看重,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再生机会。
虽然他继承了原主狩猎的本事,但有一说一,他胆子真没原主大,这几天都是靠陷阱收获猎物的,还没正面刚过,遇到熊瞎子什么的,他怕是腿都软了。
所以打猎终究不是长远之计。
不过种庄稼的话,陆远暂时也没这个打算。
他哪会种什么庄稼啊,对种庄稼的了解是有的,但不多,小时候在外公外婆家住过几年,所以对农事什么的并不是一无所知,但也绝对算不上多精通,主要是那时候年纪太小,时间隔的久,很多记忆都模糊了。
现在让他去种庄稼,那不是瞎扯淡吗。
陆远觉得这事先不用急,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反正他总会想出办法,不会让自己还有梧哥儿饿死的。
卖了猎物后,陆远在集市上逛了起来。
他打算买些东西。
家里的米啊面啊,油盐酱醋茶之类的日用品都不多了,需要添置。
陆远先去了粮店,那粮店的老板一看到陆远眼睛都笑眯成了一条缝,显然是认出这位出手大方的老主顾,热络地寒暄起来。
“陆老弟。”
“龚大哥。”
两人哈拉了几句,然后龚老板便问道:“还是老规矩吗?”
来买粮食的次数多了,都形成了习惯,每次都是雷打不动的十五斤米,五斤面,够吃一个月。
吃完又来买,一个月买一次。
龚老板都在让伙计称米了,陆远忙道:“这次不一样,多十斤米,面条也多五斤,再来五斤面粉吧。”
米和面条当然是要买的,要是蒸包子馒头包饺子什么的,还需要面粉,所以面粉也是要买的。
龚老板愣了一下,觉得有些奇怪,随口问道:“陆老弟,你这是胃口大了,还是要买来送人啊?”
一个人再怎么能吃,也吃不了这么多粮食吧。
陆远笑了笑,“家里多了人。”
龚老板是个精明的,想起陆远的家庭情况,猜到他可能是娶夫郎了,当即爽朗一笑,打趣道:“是娶夫郎了吧,陆老弟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咱们这么久的交情,摆酒的时候咋不喊我去吃酒呢?”
“还没摆酒呢,要是摆酒办席的话,怎么可能会不请龚大哥,那不成小弟不懂事了吗?不过确实是有夫郎了。”
陆远也没刻意隐瞒,有什么好隐瞒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的事儿,大可以坦坦荡荡的。
龚老板有些茫然地“啊”
了一声,看陆远的眼神当即就有些不太对了。
没摆酒,就有夫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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