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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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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之樟:我弟弟你还记得吗?他进娱乐圈了

我皱了皱眉:娱乐圈?

纪之樟:嗯,演戏。

昨天摔伤腿回来休养,可怜巴巴的

我不懂演戏为什么会摔伤腿,我只知道娱乐圈不是什么好地方。

我那个便宜二哥秦魏峰最喜欢玩娱乐圈的明星,三天两头换,有时候还带回家里玩,很脏。

算起来那个小孩儿今年不过18岁,我一直记得他的脸,又小又白,眼睛大而亮,做演员的话应该很招人喜欢。

18岁……还是长身体的时候,不好好在学校里待着,进什么娱乐圈?

第四年的秋天,我依旧没有回国,不想回去,也没人希望我回去。

倒是LittleStar,在博客上问我有没有回国的打算,说这个时间可以吃到桂花糕,又说巧克力蛋糕也不错,吃甜食心情会变好。

我突然对他产生好奇,点进他的博客,他只发过一条博文,是受伤缠绷带的一条小腿,地板花纹和边上形状特殊的艺术灯和纪家客厅里的一模一样。

原来他就是那个小笨蛋。

我不想深究他这样做的原因,他看起来很单纯,眼神干净清澈,不是能干坏事的那类人。

可是他进了娱乐圈。

魏萱也是演员出身,能把秦晟绑住这么多年,稳坐正宫位置,手段了得。

还有秦魏峰身边的莺莺燕燕,心机耍遍,没一个善茬。

想到这里,我没来由地有些烦闷,把刚点开的页面关掉了。

第五年,我提前结束学业,坐上回国的飞机。

重新踏上故土,来不及感慨万千,等待我的是一场残酷的斗争,背水一战,没有退路。

秦家还是老样子,魏萱亦没变,她保养得当,举手投足雍容得体,贵气十足,跟我妈妈临走时的满头银丝、形容枯槁比起来,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她不愧是演员,比从前更压得住情绪,将“慈母”

的角色演绎得淋漓尽致,我刚进入秦氏集团不久,她就开始帮我张罗婚事,妄图把我捏在手心里。

我当然不能让她如愿,我心里早就有自己的择偶标准——家世尚可,能让魏萱和秦晟放下戒备,性格绵软好拿捏,最好能为我所用。

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很多,我也不着急,慢慢挑。

回国一月后,我和纪之樟才都抽出时间聚一聚。

地点定在他家里,上高中时我经常去他家,他父亲是商人,于情于理也该去走动走动。

纪家还在老地方,我买了礼品上门,纪伯父亲自给我开门,刚坐下就热情地问我现在的工作情况,我应付好一阵才轮到和纪之樟说话。

他还是老样子,斯文,和善,脱了白大褂完全不像在实验室摆弄试管烧杯的研究员。

五年没见,我们还和当年一样投契,聊这些年的阅读和见闻,有说不完的话题。

我想起刚认识他的那段时间,总是忍不住想靠近他,因此还以为自己对他有不同寻常的感情。

现在想来,不过是因为从来没有交过朋友,分不清好感的界限,再加上纪之樟如此优秀,在人群中本就是一个让人无法忽视的耀眼存在。

书上不是说爱情来临时,随着多巴胺的分泌,会产生幸福、激情和狂热的感觉吗?我对他连心跳加速的表象反应都没产生过。

小时候外公找人给我算命,说我天性凉薄,这辈子难与人结善缘。

我相信科学,可他猜得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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