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上加重了读音,意思非常明显。
“我劝你别轻举妄动。”
柳弈瞥了薛浩凡一眼,看他兴致勃勃的样子就觉得好笑,“你看他的表情,还有闷头灌酒那速度,明显就是心情很不好的样子,怎么看也不是合适搭讪的时机吧?”
“哎,话不是这么说的!”
薛浩凡连忙反驳,“万一他想找个人陪他消遣消遣呢?就算是419,我也不亏啊!”
“不信邪的话,你就瞅着呗。”
柳弈朝薛浩凡耸了耸肩,又指了指戚山雨的方向,“有人去找他了,你看他反应如何就知道了。”
果然,一个穿着皮夹克的年轻男子,手里端着一杯鸡尾酒,倚到戚山雨身旁,伸手蹭了蹭对方的手臂,凑过头去跟他说话。
然而,戚山雨却连头也不转,根本没看来搭讪的陌生人一眼,只是低垂着头,沉默地喝着自己杯里的酒。
这间酒吧,以前李瑾曾经带戚山雨来过两次,距离李瑾租住的单身公寓也不远。
在和李瑾分手之后,戚山雨在夜色笼罩的街道上漫无目的地晃悠着,就鬼使神差地走到这条街上,又凭着记忆找到了这家酒吧,然后走进去,要了一杯啤酒,安安静静地喝了起来。
他觉得,自己并不是想要缅怀这场猝然而逝的恋情,也不是想自暴自弃放浪形骸,他只是不想回到只剩他孤零零一个人的家里,因为那样会令他忍不住不停地回想起李瑾的分手宣言,就好像他的诅咒终会成真,他真的就要孤独终老一般。
他出入布鲁斯的次数很少,所以大部分的常客都不认识他。
但戚山雨的长相实在太显眼,不仅相貌英俊,而且身高腿长,坐姿笔挺,被壁灯昏黄的暖光一照,整个人就像罩了一层朦胧的滤镜,第一眼就让人惊艳非常。
尤其是这么一个极品小攻,偏偏还独自坐在角落里喝闷酒,怎么看都像是刚刚受了情伤,那闷闷不乐的模样,越发招人觊觎。
于是,就在柳弈和薛浩凡盯着他的三个小时里面,已经有好几拨人来找他搭讪,然后全都被戚山雨冷漠地拒绝,铩羽而归。
“你看,我就说没戏吧。”
柳弈施施然喝掉杯里最后一口马天尼,朝薛浩凡得意一笑。
“哼,也许只是他们都不合小帅哥的口味呢!”
眼见着那些个失败者的先例,薛浩凡其实也知道自己九成九也是没门儿的,但仍然忍不住死鸭子嘴硬了一句。
就在两人说话的时候,他们邻桌站起来一个一头红发的小个子,端着一杯蓝宝石酷乐,扭着用巴掌宽的铆钉腰带掐出的水蛇腰,目标明确地直奔吧台那边的戚山雨而去。
这位红发的妖娆小哥是圈里小有名气的小零,别号“百人斩”
,平常最喜欢“集邮”
,睡过的帅哥起码超过两只手的数,自问对钓凯子很有一套。
在红发小零站起来的时候,他错身朝柳弈的方向侧了侧,刚好露出被他手掌捂住的酒杯杯口。
柳弈勾起唇,冷哼一声,也跟着站起身,拍了拍友人的肩膀,“我去去就来。”
别号“百人斩”
的红发小零,将装满荧蓝色酒液的酒杯放在吧台上,又朝着戚山雨的方向轻轻一推,让杯子滑到他看中的猎艳目标面前。
“帅哥,请你喝一杯。”
他捏着嗓子,软软地挨到戚山雨肩上,手臂滑进对方的臂弯里,圈住他的背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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