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网

第3章(第1页)

>

连宫九小姐养的金毛犬,当年不过才半岁多点的年纪,就会天天对着她的肚子期待,每次听到女主人说

“仔仔也可高兴了吧?妈妈再过***时候就要生宝宝啦,到时候仔仔就当哥哥了”

就可高兴,在宫十二小时候也真将哥哥当得似模似样,一路从教他爬行到陪他玩球(金毛仔仔用嘴巴叼着球扔出去,三头身宫十二跑去捡回来),就是后来老得眼睛花了、耳朵聋了,据说嗅觉也不灵敏了,却从来没一次会认错宫十二。

在赢得那艘小游艇之前,赌仔仔哥能不能认出自己,大概是宫十二唯一能赢的赌局。

可惜宫十二从来不舍得拿仔仔哥来逗趣。

咳咳,话题扯远了,莫想说的是,连仔仔哥都这么懂得挖掘温饱之后的高层次需求,仔仔哥全力宠大的宫十二,自然也不是个只要吃饱喝足就万事足矣的单细胞。

吃完鸡蛋羹,又咕噜噜喝了大半碗水,胃里头总算没那么难受了,又见那青年坚决不肯再让他吃东西,只笑着说了几句什么——

宫十二猜测多半劝他饿极了不能吃太狠之类的……

然后忽然一转头,终于想起来:

不对吧?本大爷中午不是才吃了一顿大餐咩?

虽然一船大男人没几个会做菜,可出行前宫十二准备可足,大姨做的三鲜水饺、二姨做的酱牛肉、三姨做的酿苦瓜……

满满带了半厨房只要煮煮热热就能吃的好物,期间宫十一还炫耀他那手三脚猫的厨艺,做了一大盘炸鱿鱼圈什么的——

其实那鱿鱼圈炸得挺不错,只不过因为某些历史遗留问题,宫十二对宫十一总是更乐意往low里头揣测,连一盘香喷喷的鱿鱼圈,都更愿意相信只是他自己吊起来的材料新鲜,而且为了斗气还炫了一把做西餐的技巧。

虽然只做了一篮子三明治,不过鸡蛋饼摊得很不错,宫十二自觉能比宫十一的鱿鱼圈胜一筹,吃饭的时候还特意多吃了两块。

直把自己撑得打嗝都要小心食物涌出喉咙口了!

眼看着形势不好,大家伙儿开始严肃起来往身上套救生设备的时候,还被混蛋宫十一笑话“要不要哥哥我先帮你抠抠嗓子眼、吐出来些?可别一会子撑得游不动了”

呢。

当然宫十二立即就喷回去:

“当本大爷不知道十一弟你还比哥哥多吃两个饺子了么?不过是衣服宽大不显,倒好意思装斯文?”

却理所当然忽略了自己比宫十一多吃半盘鱿鱼圈的事实。

但不管怎么说,宫十二落水之前腹中存货肯定甚足。

……所以说,这忒么滴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一头晕、一醒神的功夫,从海底跑到陆上还能诬赖说是机器猫的任意门,可满满一肚子食物也都给化没了,难道该说是教授大人的强力消食魔药在作祟咩?

作为一个不只和小辈、却年龄相近的侄女博戏,连小了他至少十七八岁的侄孙女儿们都不放过的家伙,嗯,宫十二也确实很有童心。

但再多童心都挽救不了眼下的悲剧。

之前一则太过震惊,二则这人嘛,便是真的缩水了,再看别的正常的人事物时,比起什么发现自己的手小了多少、身高矮了几何,应该更可能是错觉自己到了巨人国。

至少宫十二就是如此,他方才只觉得那青年虽模样清秀,身量却甚是高大,可因着一直躺着、连吃鸡蛋羹都没坐起来的关系,对于青年与“自己”

的身高差,估计得也不是很准确。

但在终于有了心思仔细琢磨之后,再玩起“大家一起来找茬”

的游戏,那疑点就一个个冒出来了:

首先,青年模样清秀,青年笑容温和,青年给人的感觉亲切无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捡到一只始皇帝

捡到一只始皇帝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三国之群雄逐鹿

三国之群雄逐鹿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我在末世有个鱼塘

我在末世有个鱼塘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最佳女婿

最佳女婿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永恒圣王

永恒圣王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反派女配不干了

反派女配不干了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