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就去——”
“坐着。”
方清婉轻飘飘一句话就把楚鸿定在原地,她似乎天生不知道着急,“我还没说完呢。”
楚鸿有意要把楚槊家法伺候一遍,但夫人的话不能不听——大将军对夫人那可是言听计从。
“他是爱朝青楼跑,不过不是去花天酒地的,底下的人都告诉我了。”
方清婉道:“他可比你厉害,时下京城大小姑娘间最追捧什么衣服样式、巾帕簪花、胭脂水粉,他样样懂行。”
楚鸿觉得自己不能被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儿比下去了吧:“我回京路上给你带的东西可是不喜欢?”
“喜欢。
不过懂行不是指这个。”
方清婉说着拿起一盒胭脂,“这是什么颜色?”
楚鸿:“红色。”
方清婉又拿起另一盒:“这个?”
楚鸿不假思索:“红的。”
方清婉点点头收好胭脂:“这就是你跟他的差距了。”
糙汉楚鸿不明所以,都是红的没错啊,还有什么讲究?
“大小物件他给我搜罗不少。”
方清婉天生不爱笑,有那么些许的笑意只浅浅散在眼角:“做娘的,这么早就让他操心了。”
“为人子女,应当应分。”
楚鸿心头那股乍闻两年未归楚槊居然沉溺青楼的火气已经散了,他想了想边疆的形势和京城的繁华,心中喟然长叹。
为人父母总是盼着子女好,在为父这点上他自知自己做的不够好:长年在外,每次回家少年一天一个样,转眼奶娃拔高长大,他越发觉得自己对着儿子满腹的话无从说起,只好摆出一副威严如山的严父样。
“楚家到我父亲手上,保住了满门忠良的名声,我实打实接了个烂摊子,连朝堂上的大人们,只顾纸醉金迷还沉在繁华的梦里,这些年通商,偶有人谏言‘外族强势可见一斑,四境防务应早作打算’,都被嘲笑为杞人忧天。”
楚鸿苦笑一声,他扭头,视线落在院子里正扎马步的楚槊身上:“我总想他要出息,不过最好能轻松点,由我整理好烂摊子,收拾漂亮了再交到他手上,可近来……真是越发觉得力不从心了。”
高枕无忧的大人物们,竟无人睁开眼瞧瞧,在四境之邻迅速崛起之际,还做着泱泱大国舍我其谁的美梦,他们这些替国操碎一颗心的,还得提防着哪天自家窝里反不等外敌动手,自己人就把自己人灭了,都叫什么事儿呢?
“所以我不喜欢你给他起的名,槊。
横槊赋诗,文武双全,做什么一定要有保家卫国的英雄本事呢,”
方清婉也看向自己的幼子,背对着他们扎马步,一根小小的脊梁戳得笔直,她目光深远,“能守得一个小家,此生平安喜乐,得一良人到白首,也就够了。”
楚鸿眼神动了动,握住了方清婉的手。
“我心许英雄男儿,此生不悔。
只是不忍再看后辈与我们一样,劳神苦形了。”
楚鸿在夫人这里讨了温存,跨出门去,靠近那正在扎马步的小子。
楚鸿收了在夫人面前的模样,负手而立,端出了一张铁打铜铸的脸,他在军中本就军威甚重,不笑的时候,眉目如刀,非常能唬人。
他故意踩着重重脚步走过去,还没走近,就看那小子胳膊一垮一松,弯腰捶腿没了正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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