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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婚了》
楔子
这到底是什么烂天气啊?
出门还是太好晴天,赶上她要回去时,老天才不给脸的下起倾盆大雨,要是晚回,没饭吃还有挨臭骂是绝对免不了的,要是那个人今天心情不好,一顿揍更是逃也逃不掉,这雨,摆明了跟她过不去!
全世界也只有英国人对伦敦的天气最逆来顺受,大伙上班不忘带着大黑伞,总是让人搞不清楚是要外出来个雨中漫步还是工作。
躲雨,其实不是什么必要的动作。
她只是想拖延回去的时间,能晚多久回去那个垃圾堆都好,最好永远都不要回去!
只要想起烫手铅版和嘈杂排字房一天二十四小时轰轰不停的机械声音,还有那些眼中只有钱的狰狞面孔,她就一阵厌恶。
同她一起在棚子下躲雨的人不少,放眼看去,一整条国王路(KingsRd)林立了贩卖各种最新流行的商店,大同小异的平顶房和灰泥双并房经过装潢设计,美化了建筑物原先外观上的丑陋,他们的消费对象,主要是游荡在斯洛安广场的青年男女还有游客们,而这些肥羊,也是她的目标。
没错,她是个小偷,诸如窃贼、人渣、垃圾、三只手,只要能想到的名词来形容她都可以,她才不在乎旁人用怎样的眼光看她。
发育不良是她最大的本钱,越是不起眼,越不引人注意,就越容易得手。
钱包、皮夹、手表,只要值钱,能换钱的东西她都拿。
雨水疯狂的打在棚子上,顺着地面的排水孔流入下水道,飞驰的车辆溅起水花奔蹿四处。
雨天,是宰肥羊的好时机,盲目的人们忙着躲雨,警戒心通常降到最低,这时候下手通常没有不成功的。
她习惯性的警觉到空气中的浮躁气氛,看着每个人都因为这场临时大雨乱了手脚,心中窃喜,相准了目标,她顺手往前面穿天鹅绒大衣的男人口袋掏了去。
数秒后,得手的东西落入口袋紧贴着她的大腿,那股熨贴过体温的皮夹还持续发烫,她漠然的靠回店面角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她的窃术是最顶尖的,绝少失手,偶尔被逮个正着,也能擅用自己弱小的模样博取同情,顺利脱走。
今天业绩总算没有挂零,回去也能交差,不自觉的,她吁出一口跟她年纪完全不搭轧的叹息。
可此时,肩膀忽然感觉到沉重的压力。
她抬头,一个穿着老旧西装,面容除了皱纹看不出眼睛鼻子嘴巴,像极了沙皮狗的老头子跟她目光交接,按住她肩膀的,是他的手。
他眼睑微掀,看得出他眼光中的不赞同。
Shit!
老头子肯定看见她刚才偷东西了。
这下不跑是呆子!
可说也奇怪,一个老头子力气应不大,奇异的是他手劲很大,她怎么挣脱都无法如愿。
挣扎着,那个先前偷到手的皮夹从她破旧的口袋里掉到地上,露出一叠大面额的纸钞,些许烙着英国女皇头像的硬币也滚了出来,清脆的声响惹来了众人的注目。
“日安,有谁的皮夹掉了吗?”
老头子字正腔圆的英国式英文,不疾不徐,绅士风度表露无遗,然而,他的手也稳稳的固定在她瘦小的肩上,没有半分移动的意思。
一经提醒,一群人才匆忙的低头检查自己的口袋和包包,不一会儿,失主如获至宝的蹲下身捡回自己的皮夹,并对老头子再三感谢。
英国人的多礼叫人吃不消,直到老远都还能看见他行往目礼。
*-*-*
被带离几条街后的她,气得满脸通红。
“你可以让我走了吧?”
今天惟一的肥羊跑了,还被一个变态老头子抓着不放,运气真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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