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那葫芦接了那个人的血,而那虫子是一对,此时那两只虫子分别顺着小曼的胳膊和沈积善的胳膊爬去。
如今那沈积善浑身都无力,连挣扎都好痛苦,当即就有些不愿意来着。
而那小曼就看着那虫子顺着她割破的伤口钻了进去了。
当然同样的沈积善的也同样钻了进去了。
“你这毒妇,你到底要对我干什么,为什么你不找其他人,偏偏那个人是我啊?”
沈积善在这个时候眼泪都流下来了。
而那小曼则还是在笑,她笑的很甜蜜,“因为其他人不曾欺骗我的感情,而你却利用我的好,欺骗了我。
如果你没有欺骗我的话,这同心蛊对你一点儿伤害都没有。”
小曼做好这一切之后,就笑着对着苏樱还有无情说道:“无情,苏樱,我看得出来你们是好人,那僵尸蛊毒已经全部揭开了,而我也生无可恋了。
苏樱你过来了,我有话要跟你说。”
苏樱听着小曼要和她说话,就赶忙上前,而那无情当即就拉住了苏樱的手。
“无情没有关系的,我去看看吧,她现在已经不会伤害我的。
再说你不是一直都在我身边的吗?”
无情最终停手了,让苏樱上前,而那苏樱当即也就上前去了,来到了小曼的身边,看着小曼:“你有什么事情要跟我说吗?”
那小曼并没有说话,只是拉住苏樱的手,之后就笑着在她耳边耳语了一番,之后等到苏樱反应过来之后,那小曼就已经躺在一旁。
原来她已经油尽灯枯。
原来刚才小曼之所以可以跑的那么快的原因,确实是因着她用了蛊毒来撑住她自己,如今她心愿已经解决了,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她已经就已经死了。
而死后立马就变成了粉末,一阵风就吹散了,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来。
这是多么厉害的南疆蛊毒,竟然可以在人死之后,直接化为粉末。
“那毒妇最后跟你说了什么,是不是解蛊的方法,是不是及?”
如今那小曼已经死了,沈积善突然就有了力气,当即就捉住那苏樱不放手。
苏樱这个人什么都会,就是不会功夫,被一个男子用这般的力气捉住手,当即就有些吃不消。
于是就露出痛苦之色:“沈公子,你快点给我放手啊,刚才小曼没有跟我说解蛊的事情,真的没有!”
苏樱虽然真名说了,可是那沈积善依然不相信,当即还是捉住她的手,一定要她说出来个什么。
“不可能的,她最后就是跟你说话的,肯定是解蛊的,你告诉我,必须告诉我。”
此时那沈积善狰狞起来,就是不放过苏樱了。
最后还是无情出手,将那沈积善被弄晕了之后,那沈积善才松手的。
如果刚才沈积善稍微注意一点,就会发现刚才在小曼死的时候,他体内的那条蛊虫已经爬出来了,和小曼体内的蛊虫,两只虫子都跑了出来,钻入了土中。
只是这些沈积善没有注意看,所以他永远都不会知道,那就是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是同心蛊,所谓的同心蛊只是一个假象而已。
如果一个男人爱你,从来就不需要任何的蛊毒,相反也是一样。
无情和苏樱将那沈积善送回到了沈家庄,自然得到了沈家老两口的款待了。
苏樱看着这老两口,看着自己失而复得儿子,那般开心的样子,于是那些本来想说的话,这个时候也不再说话了,就这样吧,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不一样,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的好。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妞妞。嗯你爱不爱爸爸爱有多爱很爱很爱是多爱啊像天空一样大的爱嗯在登临人生巅峰的时候,罗凯回到了重生前的那一刻。当他再次见到妞妞,才明白自己的归来,...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
迷迷糊糊穿越到了八零年,成了一本书里的恶毒女配,还多了个小萌娃。郁闷的是,这恶毒女配把男主给设计了,让男主娶了她也就算了,她的娃儿,竟不是男主的然后,男主金蝉脱壳成功,却让女配成了被村里人嘲讽的...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