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韵之往里面缩了缩,她捏了捏手,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还是交给了叶宙。
这一招对他很管用,屡试不爽。
每次惹他不高兴,她只要一伸手,以示妥协,他从来都不会为难她。
这次也一样,叶宙静默三秒钟,然后很绅士地拉起她的手,两个人肩并肩走进了酒店。
无论怎么看,他们俨然就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当然,前提就是叶宙的表情不要那么冷酷。
酒店墙壁上的挂钟指向是七点半,比叶宙和叶荣光约定的时间还早了半个小时。
可是他们走进豪华包间的时候,叶荣光已经在了。
唐韵之不由一愣,据她所知,他们这些生意人的时间比金子还金贵。
孙轻扬曾开玩笑对她说过这样的话,有钱人丢一百块钱都不愿浪费时间去捡,因为在他弯腰的那么一瞬间,他很有可能赚一千甚至是一万。
而叶荣光却早到了半个小时,确实够大方的,谁知道这半个小时他可以赚多少钱啊。
“爸爸,你来了。”
叶宙的态度不冷不淡。
叶荣光微微点头,“事情已经处理完了,所以想早点过来,一边休息一边等你们。”
他朝唐韵之招招手,“韵之,过来坐。”
唐韵之回以礼节性的一笑,在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是唐韵之第三次见到叶荣光。
中间间隔了两年多的时间,发生的事情却太多太多了,她觉得沧海好像变成了桑田,物是,人却不是了。
还记得第一次是唐奎带她去美国探望叶荣光这位好朋友,也是在那一次,她知道了爷爷早在她出生的那一年就和叶荣光定下了和她和叶宙的婚约。
她当场就毅然拒绝了,搬出大道理一堆一堆的,什么没有感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什么强扭的瓜不甜;什么她根本就没见过叶宙,就这么草率决定婚姻大事对双方都不会有好处……
眼巴巴地望着想当欧洛集团儿媳妇的人足以从美国排队排到中国,对于唐韵之的言辞力拒,叶荣光非但没有表现出一丝愤怒,反而很欣赏她的直爽。
唐奎很喜欢叶宙,孙女婿这一位置大有非叶宙不可的意思。
后来他带唐韵之去了她最向往的尼亚加拉大瀑布,然后很“凑巧”
地遇见了正忙里偷闲去那里旅行的叶宙。
那是唐韵之第一次见到叶宙,他刚刚拿到麻省理工的硕士学位,想在正式接管欧洛生意之前出门散散心。
刚从学校走出来的他还没有现在这么冷酷铁血,倒是有几分青涩。
一番嘘寒问暖的寒暄之后,叶宙告诉她,他要沿着尼亚加拉河徒步旅行。
唐奎大大称赞了叶宙一番,说什么年轻人多走动走动好,还提议让唐韵之跟着叶宙一起锻炼锻炼。
唐韵之明知爷爷是想给他们制造机会,但她不想拂了爷爷家的意,惹他老人家不高兴,遂和叶宙结伴而行,沿着尼亚加拉河而上,饱览两岸风光。
那条路好像永远没有尽头似的,他们就那么一直走着,话却不多。
直到半年前杨晟和她分手,她好几次在家里哭着睡着,梦到的却是她和叶宙一起沿着尼亚加拉河徒步而行的情景。
黄昏的河面上倒映着夕阳,波光粼粼,一辆越野车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后面……
那时候她就想,杨晟不要她了,至少叶宙还是要她的啊;杨晟不喜欢她了,至少叶宙还是会娶她的啊。
尽管她不确定叶宙答应娶她是因为真的喜欢她还是因为父母之命,而她也确实很讨厌叶宙的铁血和强势。
“韵之?”
叶荣光叫了她一声。
唐韵之回神,她意识到自己失礼了,抱歉一笑,“不好意思,叶伯伯,我下飞机以后没有好好休息,可能是有点累了。”
“不碍事不碍事,反正都是一家人。”
叶荣光回头责问,“你怎么不让韵之好好休息一下就带她出来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箭敌胆寒,一枪扫乾坤,一锤定天下,九零后颓废青年穿越三国,身兼隋唐三大名将武艺于一身,且看裴枫在蜀汉军中掀起怎样的波澜。...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陈覆穿越进了娱乐天王。书中男主陆可聆狂拽酷霸,一心事业,从无名群演做起,一路登顶视帝影帝,创办经纪公司,翻手云覆手雨,最终被誉为娱乐圈帝王。陈覆回想着记忆中的原著内容,一推眼镜,决定做一个...
9月27号入v当天三更,日更保证,请多多支持哦每个爱情故事,都有那么一个或两个作死的男配女配,她们委屈了自己,恶心了大家,成全了男女主。李怀柔的存在,就是为了将这些男女配从作死的边缘拉回来,顺便看看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