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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峭春风下,正是修道百年的妖族化作半人形的好季节,头上戴帽,斗篷一披,什么兽耳兽尾全都看不见的。
尺玉在街口买了个冒着蜜的烤红薯暖手,边剥边趁热往嘴里塞,眼睛东瞅瞅西看看。
沿街两旁的商贩卖什么的都有,女子多半在逛胭脂水粉、珠钗玉镯的摊位,至于附庸风雅的男子,当然是将注意力着重放在折扇字画、文房四宝等上面了。
尺玉则不同,见到新出的话本立马走不动道了。
“小公子您可真有眼光!”
摊主见尺玉翻看起了《城岭间》,连忙介绍说,“这本是宋骅湳先生的最新力作,讲述了人族与妖族的绝美爱情,最适合作为枕边书翻阅了。”
“哦,是吗。”
尺玉敷衍道,“我看这宋先生也是胡诌瞎扯,这城与岭之间,隔着的可不仅仅是百十里路,还有跨不过的族群之别呢,如何大团圆?”
“小公子有所不知,这书中妖族为爱殉了妖身,随着爱郎转世投胎后才有了下一世的佳话。”
摊主稍稍剧透引诱,“小公子若是有兴趣,不妨将这话本买下,回去细细品读,方知其中酸甜滋味。”
“殉了妖身?开什么玩笑呢?!”
尺玉登时拔高嗓门,仿佛感同身受了一般,“这妖苦苦修行千年,眼瞅着就要飞升成仙了,难不成还真为了一口热乎饭,转世投胎寻过去?”
“万一对方下辈子穷得叮当十万个响,他是不是还得为了生计劳心劳力,做活做到手都粗了?”
尺玉说着看了看自己白白嫩嫩的小手,心道,换他他可不干!
谁知道那颗真心有没有保质期,别跟那桃子似的烂到桃核都长毛了,再耽误了自己的仙途。
摊主若不是看尺玉一身富贵打扮,是真不想伺候了!
不买话本也罢,抬什么杠啊?胡闹吗不是……
“小公子怕不是还没遇上过心爱之人。”
摊主用他登台挑大梁的演技将热情的笑容重新挂在脸上,“一旦遇上了心爱之人,举案齐眉就不只是吃一口热乎饭这么简单了。”
“哦,是吗?”
尺玉冷哼,问道,“怎么说?”
“你想啊,假使这乍暖还寒的季节,你面前刚好有一锅热气腾腾的酥烂炖肉,你是对着空空荡荡的屋子吃着香,还是与心爱之人眉目传情把酒言欢酣然。”
摊主注视着较真尺玉,手里握着一本叫《檐下燕》的话本。
“这不还是一口热乎饭的事儿吗?有什么差别啊?”
尺玉嘴硬归嘴硬,可当他忽而想起面摊那晚式粼喂他吃牛肉的情景,心脏微微起了些说不上来的变化。
“那你再想想,假使有一位与你眉目传情的爱侣,他十年如一日地对你疼爱有加,就像朝朝暮暮不断升起的日头似的,你已经习惯了这样一个存在,然而有天他去世了,成为冰冰冷冷叫不起来的尸体,你会如何?”
摊主凭借一双阅人无数的眼,死死盯着尺玉,他就不信邪了,这年纪轻轻的小公子哪怕没与谁两情相悦过,难道还会联想不出亲人去世的模样吗?
尺玉在摊主形容完叫不起的尸体时,眼前瞬间上了画面,心脏处动脉血管似乎被猛地割开,一口气没捯过来,眼前一阵阵发黑——
他下意识扶住撑着摊位棚子的竹竿,缓了好半天,视力方得以恢复。
他似乎听懂了,摊主的意思是养成习惯后就会不适应失去,如果没有养成习惯,是否就相当于悬崖勒马了呢?
尺玉想着摊主磨了半天嘴皮子,他还是买几本回去吧,别耽误了人家的时间,还没让人家赚到银子。
“先给我随便挑两本精彩的吧。”
尺玉眉宇间尽是烦闷,语调压得很沉,“除了这本《城岭间》还有别的推荐吗?我喜欢看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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