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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谙若上去二楼,发现二楼也是有客人在的。
但是最吸引到周谙若的目光的,是正坐在窗户边喂鸽子的那个男人。
他穿一件黑色衬衫,同色系裤子,同色系皮鞋。
头发梳地一丝不苟,衣袖挽至手肘,露出了精壮的小臂。
几只雪白的鸽子站在窗台上,正在他手里吃食。
黑与白,形成了强烈的视觉冲击。
周谙若愣了愣,以至于男人转过脸来时,他还在惊愕中没有缓过神来。
为什么感觉很像扶辞呢?
虽然这么想有些不礼貌。
“你好,有什么可以帮你吗?”
男人转过脸来问他。
周谙若眨了眨干涩的眼睛,觉得有些失礼,尴尬地摇了摇头。
就在想扭头下楼的时候,他突然抬头,像是不甘心就这么走掉,开口问,“或许,你认识扶辞吗?”
男人放下手里的鸽子吃食,眉头微蹙,目光在他身上打量了一番,没有立刻回答认不认识,而是反问他,“请问你是哪位?”
“我?”
周谙若指着自己,不知道他为什么好奇自己,但既然对方问了,还是自我介绍道,“我叫周谙若。”
“你是他的……?”
男人还是继续问。
问到这里,周谙若有些迷惑了。
他只是问个人,难道不是回答认不认识就行了吗?他这样接二连三的问,莫非是认识扶辞的吗?!
他瞬间惊喜,赶紧问到,“你认识扶辞?”
男人还是没有点头,再次问了一句,“所以你是他的?”
“爱人。”
周谙若不假思索地回答到,“我是扶辞的爱人。”
男人有些吃惊,倒是没有太明显的表现出来。
他只是点了点头,起身走了过来,同样自我介绍道,“我叫万霍,目前是这家书店的老板。”
“你好,万老板。”
周谙若赶紧问好,随即亟不可待地继续追问到,“万老板,你认识扶辞是吗?他在哪儿?我该怎么去找他?”
“周先生,你先别激动。”
万霍从书架上拿了一封信出来,随后递给他,“这封信是扶辞写的,但是我不认识他。”
周谙若接过他递过来的信封,信封上干干净净,没有一个字,不免有些奇怪,“你不认识他?那这封信是?”
“偶然一天整理书架的时候发现的,起初还以为是哪位客人落下的,但是等了很久,还是没人来取。”
万霍看着面前的人紧锁的眉头,一五一十道,“恕我冒昧,这封信我拆开看过,所以才知道是扶辞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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