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个这么纯洁正派的女子,做出这种一脚踏两船的事也是经过一番挣扎的,不过最后还是强大的邪恶战胜了弹性的正义。
因为没有特别期待,自然心里放松,所以我差不多是蹦蹦跶跶地到了贝贝指定的地点,就是离我家不远的一个小花园内,很奇怪的有一种小时候参加学校组织的春游感觉。
老远就认出前方男人正是朴英俊,从他那身韩式的扮相,还有在这么热的天也要一手插裤袋一手打伞、那么多阴凉的地方不待非站大太阳下摆POSE的行为来看,必是此人无疑。
之前贝贝非要我在晴朗的天气中拿着一把雨伞,他说是见面时彼此相认的标志。
那雨伞骚包得很,白底上印了好多红心,和朴英俊拿的那把一样。
我以奇门遁甲的方式曲线迂回地向韩国人靠近,目测了一下此人的质量。
他外表看来还不错,发型衣着都很精致,人长得也可以,身高嘛在一米七五左右,总之外形也算是优质,就不知道内在品质如何。
上前一搭腔,他眼神肆无忌惮地打量了我一番。
我很坦然,人是英雄钱是胆,我虽然不是英雄,口袋里也只有找我老娘要的三百块钱,但女人家只要打扮得漂亮,底气就会很足。
昨天我管我娘要钱的时候,她听说我要相亲,一高兴给了我两千块,后来看我眼里闪烁着狼性光芒,生生又给扣掉了一千五,今天早上我又花了两百填满了我的冰箱,目前全部家当都带在身上了。
今天我穿着JammeiChen雾灰色露肩蓬裙,戴着Himalia耳环,踩着Valentino白色蕾丝高跟鞋。
如果不翻我的Trussardi蛇纹手包,根本不会知道我钱包瘦弱的程度,以及我裸奔的可怜的信用卡。
我这种人就叫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外表的光鲜掩盖了我是赤贫阶级的现实。
而就是我这个超龄、贫穷、姿色一般、没有才华的女人,却看中一个业余时间当当广告模特的帅气亿万富翁(听说还是留过洋的),居然还付诸行动去追,真是疯得不一般。
当初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稀里糊涂就这么做了,现在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
"
我们找个地方喝点什么吧?"
朴英俊说话了,虽然语音生硬,倒是地道的中文。
从他的目光中我看得出,他对我似乎很满意,有进一步交往的愿望。
我有几分高兴,毕竟给一个才二十五岁、条件还不错的男人一眼看中,确实满足了点虚荣心,于是我点点头,"
去哪儿呢?"
"
金萱吧。
"
他随口而答,似乎早就想好了。
我吃了一惊。
去那么高级的地方,一杯咖啡就要一百五十块!
不过算了,他爱摆谱就让他摆吧,反正相亲的时候又不是女方花钱。
"
听说你在CES供职,自己还开着一家宠物医院?"
说了一大堆热爱中国的话,超贵却没觉出哪儿好的咖啡也喝了半杯后,他渐入主题。
他夸奖中国的时候,我还挺高兴的,很有点民族自豪感。
这时他问起个人情况,我情不自禁地严肃起来,勉强点了点头。
不知道贝贝怎么介绍的我,但天底下做媒的人说话夸张似乎是普遍现象。
事实情况是:我才进入CES一个月,随时可能被炒鱿鱼,前两天领的薪水全部--呃--中的一少部分用来还了信用卡上的欠账;因为收费低,我宠物诊所的收入除了支付房租水电、医疗器材的损耗、药品的购置费用以及小珊的薪水后,赚的钱仅够我供个一居室的小房子,过荆钗布裙、粗茶淡饭的日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箭敌胆寒,一枪扫乾坤,一锤定天下,九零后颓废青年穿越三国,身兼隋唐三大名将武艺于一身,且看裴枫在蜀汉军中掀起怎样的波澜。...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
唐欢欢意外穿越到兽人世界,一进森林就被某个男人敲晕扛回了部落,听说到了冬天会饿死冻死,听说到了夏天会渴死,听说夜晚会有猛兽和其他部落的袭击唐欢欢叉腰道又种了一地番薯,养活你不成问题了扛着...
陈覆穿越进了娱乐天王。书中男主陆可聆狂拽酷霸,一心事业,从无名群演做起,一路登顶视帝影帝,创办经纪公司,翻手云覆手雨,最终被誉为娱乐圈帝王。陈覆回想着记忆中的原著内容,一推眼镜,决定做一个...
9月27号入v当天三更,日更保证,请多多支持哦每个爱情故事,都有那么一个或两个作死的男配女配,她们委屈了自己,恶心了大家,成全了男女主。李怀柔的存在,就是为了将这些男女配从作死的边缘拉回来,顺便看看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