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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第3页)

“流氓罪……前科……”

赵永贵自言自语,抬头看着孙普,“这么说,这小子还真对得上号啊。”

“我觉得就是他。”

孙普的语气坚决,他抬手看看手表,“你们不是常说,‘口供是证据之王’么,怎么撬开他的嘴,就看你们的了。”

说罢,孙普又补充了一句:“时间有限,越快越好。”

然而,对王永利的讯问却不甚顺利。

王永利被抓捕时,连称“王晓慧不是我杀的”

,这句话显示出王永利是案件的知情人,作案嫌疑陡然上升。

在预审时,王永利辩称自己虽然认识王晓慧,但并未杀人。

在警方拿出精斑鉴定结论后,王永利只得承认8月9日凌晨0时许,他曾和王晓慧发生了性关系,但依旧否认杀人。

据王永利供称,自从他刑满释放后,虽然回到村里,但是已然妻离子散。

因他的经济条件和刑事前科,再婚的难度很大。

为解决生理需要,王永利频繁往来于村中和城里,把做木匠零活赚取的微薄收入都挥霍在那些洗头房、足疗店里。

今年春季,王永利听说本村开小卖店的王晓慧生活作风不好,遂主动勾引,并很快苟合在一起。

据查,王晓慧,女,37岁,读中学时曾和某男教师有染,怀孕后被迫退学并做了人工流产。

手术的后果可谓祸及一生,因医生操作不当,王晓慧从此失去了生育的能力。

同时,年少时的这桩丑闻,让王晓慧直到28岁才与本村的外来户卢某结婚。

婚后,王晓慧仍旧不够安分,先后与本村多名男子有染,加之不能生育,1996年,忍无可忍的卢某与王晓慧离婚,并返回山东老家。

王晓慧离异后,独自经营一家小卖店。

据村民反映,王晓慧明里开店,私下里却从事一些不可告人的勾当。

和男性发生关系后,王晓慧会收取20元至50元不等的费用。

案发时,王永利和王晓慧已经保持了一段时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据王永利供称,当晚凌晨,王永利怀揣刚刚赚得的40元钱前往王晓慧家,并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王永利留下30元钱后离开。

第二天一早,他得知王晓慧被害,前往现场围观。

考虑到自己可能被列为嫌疑对象,王永利于当天进城躲避。

由于王永利系独居,且凌晨时分前往王晓慧家,因此,王永利的以上供述无人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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