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梓瑕摇头,说:“可惜,我与她前后脚在外教坊擦肩而过,却并未见过她。”
“嗯……我也永远不可能有机会,再看见自己女儿长成的模样了。”
她叹了一口气,低低地说,“我最后看见雪色的时候,她刚刚过了五岁生日。
那时我二十三岁,原本一直对我说,不介意我歌舞伎出身的敬修——程敬修,是我那时候的丈夫,他说,在这种地方长大,对女儿毕竟不好,要我跟他离开。”
黄梓瑕不知她为什么忽然要对自己说这些。
但看周围一片死寂,在这样冷清的宫廷中,长夜漫漫,看不到前路,又看不到去路,她望着面前的王皇后,不觉恻隐地便静听她说下去。
“其实云韶苑虽然是歌舞伎院,但绝非青楼。
我们一众姐妹都是以艺养身,自敬自爱。
可我与敬修争执几次之后,也只能无奈答应了他,带着女儿随他一路北上,到京城碰运气。
因他认为自己一手画技,泱泱长安定然会有人赏识。
“可惜一路上并不太平,兵匪作乱,我多年的积蓄散佚无几。
到长安时我们已经囊中羞涩,只能租赁了一间小厢房住下。
敬修一开始也出去碰运气,然而他无门无路,谁会帮他引荐?很快他便因处处遭受白眼冷遇,再也不想出门了,只坐在房中唉声叹气。
“在扬州时,敬修风流倜傥,每日只需作画自娱,对我又温柔,所以我们感情是很好的。
然而一旦到了长安,贫贱夫妻百事哀,我突然发现了,原来我所找的男人,竟然连生存下去的能力都没有。
而那时雪色又生了病,在阴湿寒冷的小厢房中,连敬修给我定情的那支叶脉凝露簪都当掉了。
我们饥寒交迫,衣食无着,更别提给女儿治病了……我抱着雪色跑遍了医馆,可因为没有钱,就算跪在医馆门口痛哭哀求,也依然无人理会。
敬修赶来拉我回去,骂我丢脸,我只能整夜地抱着女儿,给她擦身子,睁着眼睛听她的呼吸,看着窗外的天色渐渐亮起来……那时,也是这样的长夜,也是这样,似乎一闭上眼,就要留不住眼前一切的绝望……”
即使是十二年前的旧事,她此时说来,依旧是绝望而凛冽,轻易便割开了她的心口最深处。
她伏在枕上,睁着一双茫然没有焦距的眼睛,口中的话飘忽而混乱,仿佛不是讲给面前的她听。
“雪色命大,终于熬了下来,可敬修又因为心情郁卒而病倒了。
眼看因为交不起房租,我们一家即将被丢出那间破旧厢房,我只能瞒着敬修,一个人到西市找机会。
“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时是寒冬时节,西市的街边,槐树的枯叶一片片落下。
有个年纪大约有五六十岁的女人,披着破烂的褐色麻衣,坐在西市的街口乞讨。
她抱着一把断漆斑驳的旧琵琶,唱着荒腔走板的一曲《长相守》,嗓音嘶哑。
又脏又乱的头发蓬乱地堆在肩上,衬着她肮脏褶皱的一张脸,就像风化的石块上堆满干枯苔藓。
可是没办法……她身上的破衣根本遮不住刀子般的寒风,她的手已经冻裂出血口,嘴唇也是干裂乌紫,而那把琵琶的音轴也久已未调,枯弦歪准,哪里还能真的弹出一曲琵琶呢?”
王皇后那双怔楞的眼中,终于缓缓滑落下两行眼泪。
她捂着自己的脸,哽咽道:“你不会明白……那时我心里的绝望。
那一日,我在那个女人面前站了很久很久。
寒冷欲雨的下午,西市寥落无人。
我看着她,仿佛看见了三十年后的自己,从一枝灼灼其华的花朵,活成了一团裹着破衣乱絮的污黑糟粕……无依无靠,贫病交加,最后麻木而苍凉地死在街头,无声无息地朽烂了尸骨,没有人知道我曾拥有万人争睹的容貌与才情……”
她长长地,颤抖地深深呼吸着,艰难地说:“就是那一个下午,我抛弃了我所有的天真,明白了所谓的爱情,其实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我真正需要的,不是和敬修相依为命,而是——我要活下去,而且我还要活得好好的,永远不要有抱着琵琶在西市乞讨的那一天!”
黄梓瑕默然看着她,并不说话。
“就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当初和我一起学艺的一个姐妹。
她本是那么笨拙的人,长得不好看,琵琶老是弹错,学了三个多月都没有学会一首曲子——可她嫁了一个茶叶商,穿着簇新的锦衣,鬓边大朵的金花,七八只步摇插在头上,一种田舍翁陡富的土气,却比我光鲜一百倍。
她坐在马车上叫住街边独行的我,用同情与炫耀的神情,问我怎么沦落成这样了,又问我是不是需要帮忙,给我找个教授琵琶的活儿。
“当时她连车都没有下,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笑,而我依然觉得是自己的幸运,因为我真的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若没有她,我不知道我接下来会走向哪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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