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秋水在庙里吃饱喝足,才踩着飞剑悠悠而去。
文武神君送走了这尊大佛,面色阴沉的看着庙里的瓜子壳,他被贬下界,也享尽人间富贵,哪里受过这种气,一时脸上不好看。
庙祝知道神君脾气大,好面子,这几日伺候大宗门的修二代,恐怕心中有气,胆战心惊地上前问候:“神君,最近银柳村那边,有个小土地失去联系,您看……”
文武神君面沉如水,袍袖一挥,不耐道:“死了就再选几个就是,左右不是我发的供奉。”
“是是。”
庙祝连忙下去办了,翻开功劳本,旁边的小差人得了消息,问他能不能通融些。
庙祝斜他一眼,讥讽道:“你也想吃官俸?咱们文物神庙家大业大,光神君的妻子就有八十一个,加上奶奶爷爷,娘娘公子,就是芝麻大小的官,都排到几百年后了,有这种好事,却能轮到你?”
小差人脸色不好,讪讪:“那银柳村原来的土地,也是个没名没分的……”
庙祝懒懒翻开一页,道:“替罪羊罢了,你想当?”
小差人赔笑捏肩,不敢搭茬。
那边秋水飞到一半,坐在剑上看话本,忽然见一个小孩骑着一只老鹰飞过,眼前一亮,跟了上去。
那小孩大约十一二岁,长着兔耳朵,是个平平无奇的小妖怪。
但那老鹰不凡,气血雄浑,妖力菁纯,更难得一见的是那模样,爪子,羽毛,竟然有几分金雕的神韵。
老鹰是元虚后期,小兔子刚刚踏入幻境期,两人修为都不算太高。
秋水便不想交易,他御剑拐了个弯,把两妖拦住。
“朋友,这老鹰与我有缘。”
兔子面容姣好,杀了吃肉,老鹰收做坐骑,先代脚力,再杀了吃肉就是。
秋水心里略一思考,便动了手。
兔妖修为果然不高,秋水兴致起来,就当着老鹰的面将他杀了,又把老鹰捆起来,扔到一边。
他一边烤兔子肉吃,一边查看两妖的储物戒。
呦。
萝卜。
红萝卜。
还是萝卜。
秋水气笑了,这两个妖怪也太穷酸了点,他又翻了翻,掏出些道经,古籍,还有一些灵石仙草。
因为老鹰太吵闹,他顺手割了老鹰的喉咙,又不想弄死了,又给他喂了点药。
“你既然不愿归降于我,那以后就不用变成人身,为我一代脚力即可。”
他懒洋洋的吃饱喝足,忽然眼睛一眯,从老鹰的羽毛间捻出一根绿色的细丝。
秋水嘶了声,古怪道:“不老松?”
南山无根果,天一不老松。
这等上古异种,他也只是有幸在天一门的流云峰见过一次,但是这老鹰是哪里来的?
难道他知道哪里有野生的不老松?
秋水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有些后悔割了他的脖子,问不出什么话来,正在懊恼的时候,忽然察觉头顶飘过一道阴影。
他瞬间警惕起来,握着武器抬头。
天上有一朵仙云,云上站着一个身材颀长的黑衫剑修。
剑修多冷漠,他却比常人更甚些。
如同巍峨雪山,皑皑冰雪。
秋水一愣,他显然对这个人有印象,眼睛一亮,笑道:“这不是天一门大师兄麽,大师兄也到凡间公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预收重返23重生九零求收藏对于如意村里的白桃桃,大家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也没啥好说的了明明是个傻子,却偏偏好看的像个仙女村里的后生都爱她被全家人给宠得差点儿连路都不会走了。海...
本姑奶奶重生回来知晓未来,身怀隐身神技,专业手撕各种不服,还有那谁,收收你的口水,特么的都流到我男人的身上了。兵哥哥,你别跑,乖乖站在那里,你是本姑奶奶的...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
我真不是全服第一恭喜玩家无敌捞金怪连赢999场竞技,现排名全服第一什么玩意我还没出手呢这就赢了...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