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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累得趴在沙发上动都不想动,和平相处,那简直是胡扯,这个小子今天心血来潮说要吃台湾小笼包,于是,我跑遍了大半个上海。
方浩在我身旁坐了下来,忽发奇想的说了一句:“要不,用你的美色去征服他。”
“美色?那小子长得比谁都还要美。”
蓝桢烈还真是个万人迷,每天来看他的女孩子让人眼花缭乱,个个光鲜亮丽。
从来都是那样的。
在阿尔卑斯山脚下是那样,在上海也是那样。
那个孩子自始自终都是一个发光体。
☆、有些相遇(三)
蓝桢烈住在顶级的VIP病房里,里面应有尽有,其豪华程度并不亚于酒店的五星套房,可他还是呆不住。
在临下班时,我看到了穿着休闲服,戴着棒球帽,大墨镜的蓝桢烈跟在两个身材高大的男子后面一起从VIP电梯里走了出来。
“蓝桢烈,你站住。”
我跑到他的面前,挡住了他:“你穿成这样要去哪里?”
这已是我在四天里发现他第二次穿成这样,上次因为是在白天,我就当没看见。
可现在已是夜幕渐临。
“噢,穿成这样还被你认出来,真扫兴。”
他把自己的帽子在压低了一点,对身边的那两个男人说:“这样有没有好一点。”
“蓝桢烈,你还没告诉我你要去哪里?”
心里有一股怒火在隐隐的蔓延着,十七岁的蓝桢烈也乖张,但不会有现在的吊儿郎当。
“护理姐姐。
。
。
你知道这些要干什么?”
他抱着胳膊。
“你不是一直叫我姐姐吗,那好,现在就当是一个姐姐对弟弟的关心。”
“竟然你想知道,那我就告诉你,很简单,今天是我女朋友的生日。”
他摊了摊手。
“女朋友?你什么时候有了女朋友了?我怎么不知道?”
这些话没有经过脑袋就冒了出来,说出后我有些慌张。
“你还真把你自己当成是我的姐姐?我交女朋友你为什么要知道?还有,你真是有些奇怪,听你的口气好像把我想成同志似的,我可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一个正常的男人当然会被女孩子所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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