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是乌云密布的灰蓝色,地是泥泞蜿蜒的黄土色,山是拨不开缭绕烟雾的青黛色。
星也西沉,月也低垂,草叶片上承着昨夜凝结的露,阴蔽处草虫的鸣叫声渐稀渐弱,取而代之的是艳丽鸟儿跃上枝头歌咏新日——东方既白,天将明矣。
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从草垛堆中爬出来。
周遭寂静无人,唯有小花狗听见了我的响动,跑到我面前欢快地摇着尾巴。
它兴高采烈是自然的,天亮了,它便可以外出找肉吃。
可我盯着它毛茸茸的尾巴尖上那一抹亮黄,心却丝毫愈来愈沉。
整整一夜了,阿娘还没有回返。
我只知不该贸然下山,却不知该在这昏暗潮湿的山洞内守到何时。
阿娘将一切厚实衣物都裹在了我身上,打开包袱,里头有几两银子、一张路引,还有足够支撑我过活半个月的干粮。
我将一切东西清点完,心里也有了底。
阿娘应当避去了别处,抑或是同爹爹在一起,待这群剿匪的元军被击退,他们便会来寻的。
思罢,我又爬回了草垛,歪头睡了过去。
……从记事起,我家中便处处透着古怪。
爹爹甚少归家,阿娘几乎对他闭口不谈。
即便我绞尽脑汁歪缠,打破砂锅问到底,阿娘也只肯同我说,爹爹是从军之人,军中事忙,他不便在家多住。
那时的我尚分不清元军与义军,更不清楚朝廷封赏的官与自封的官有何分别。
我只晓得,使笔墨纸砚的是文官,拿刀枪剑戟的是武官,所有的军士都是一路的,所有的官员都是惩恶扬善的。
因为没出过村子,在我眼中,昌溪村就是我能想象出的四方天下,村子安宁便是天下太平。
至正十一年,元军来犯。
为了保卫乡民,孟家叔叔自告奋勇成了头领,我爹爹跟随他一道集结队伍起义,最终大获全胜。
直到那时我才隐约明白,他们并非一般的从军之人,他们是与朝廷对着干的“叛军”
。
可是,那又如何呢?毕竟与抢钱抢粮的元军相比,我爹爹从不作恶,只是想要自保而已。
元军经此一役,不敢轻易再来。
但大家都预料到了将来轰轰烈烈的纷乱局面,于是,村中除了襁褓幼童,人人都操练起了兵器。
爹爹得空便教我与阿娘骑马射箭,他说,不求我练就个百发百中,只求日后在危难时我能有一线逃生之机。
可惜我生来便不擅长这些。
同样是学艺,孟叔叔膝下二子早将长枪长棍使得炉火纯青,而我却只能驭马绕着自家房舍小跑几圈,更遑论脱缰挽弓。
习武都是要吃点苦头的。
爹爹见我实在胆小不开窍,又明白自己狠不下心,干脆全然丢开手,将我托付给孟家二哥。
“上了马背便坐不住,马又不吃人,真不知有何好怕的。”
爹爹毫不客气揭我的老底,叹了口气道:“开平,你可一定要教会她,跑得快些才好,慢吞吞的像什么样?”
我呆立在一旁,看着这俩人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半晌,满心都是忐忑。
孟开平这个人我是知道的,不是听说,该是如雷贯耳才对。
他自小便因惹是生非而在乡中闻名,方圆百里无人不知他的脾性,落在他手里,我估量着自己是没好果子吃了。
“胆子都是练出来的。”
果不其然,他望着我嘻嘻笑道:“既然前怕狼后怕虎,骑在上头还怕马,那便放条小狗绕着追,看她还怕不怕。”
说罢,他便从隔壁毛虎家借了头看门护院的狼狗来。
那狗名大花,长久被拴着,一朝撒开后便只知寻人扑。
我见了当即吓得要命,再也顾不得什么怕不怕的了,赶忙连滚带爬踩上马镫,攥紧缰绳稍夹马腹就向前跑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