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来不及计较太秦大人是倦了还是觉得无趣,总之“罢了”
对她来说,绝对是一个再好不过的事。
这句很适合说完便拂袖而去的话落下,又听他像是自言自语道,“来时路上,以为你会高兴的。”
祝筝不明所以,迟疑着问,“高兴什么?”
“秋猎场围在启陆山脚下。”
容衍目光放远,“那里的初秋层林尽染,天高地阔,我想……你或许会喜欢。”
日光透过云层,容衍的影子被拓在地上,将小小的祝筝笼罩其中。
原来如此。
放在上辈子,能去皇家猎场,她不知道会有多高兴。
她喜欢山野,也喜欢秋天,更喜欢无拘无束地撒欢。
可放在今天,早已草木皆兵的祝筝,根本毫无心力记起自己喜欢什么。
只会在想到那猎场上多少人拿着弓箭,追逐玩乐一样,射穿一只只可怜的猎物。
就像射穿那个浓黑雪夜里赤足奔跑的她……
祝筝的神情渐渐变冷,就在即将又陷入回想时,手腕上忽觉一凉。
她低头去瞧,腕上多出一圈沉甸甸的红珠子。
枣核大的血珀珠子色泽血红,圆润匀衬,长丝金线穿就,珠子之间隔着五瓣梅花的金垫,挨着腕子的触感细腻温润,柔和如脂。
末尾坠着一颗饱满莹白的东珠,璨璨生光,衬的腕子白的耀眼。
容衍端详着那细细的手腕上的一圈红,良久,满意地点点头道,“合适。”
“这是做什……”
见祝筝挣扎着想转开腕子,他又语气平常地解释,“随手买的。”
盛京哪里能随手买到血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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