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回来,你的枪法挺准的!”
莫明说道。
对此,秦天不以为意,专心的检查手中的自动步枪,以及配套的弹药,漫不经心的说道:“行了,虽然用话语来掩饰尴尬是种明智的选择,但你不觉得很啰嗦吗?现在是在海盗的家里,你不怕把海盗都引来?你想死我还不想死呢!”
你看,你现在就比我啰嗦!
莫明暗道,转身盯着这边的走道,以防有海盗的巡逻队伍过来。
这段走道呈“上”
走向,他面前有一条笔直的走道,不知通到哪里。
秦天看着他这边的这条走道,见没人,就把这两个海盗的尸体搬到备用通道里。
他可不会对海盗产生同情心,下手自然不会手软。
海盗在成为海盗的那一刻,其实就不是人了,只是一群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拼命的牲口,会拿自己的命去抢利益,比如说抢劫啊杀人放火啊之类的。
哪个海盗手上没沾过血!
值得注意的是,这血更多的还是平民老百姓的血,如果说沾染过强者或者正规军人的血,秦天或许还会对这名海盗抱以敬意然后将其弄死,可要是这些很大可能只会欺负平民的底层海盗,他觉得给对方一个痛快就是最好的了,至少不会让对方感受到痛苦和绝望。
所以,他做起这些事来做得很是熟练自然,全然没有罪恶感。
莫明不经意间看见秦天处理尸体后,顿时不淡定了,杀人还好说,几枪下去谁管你活不活,但搬运尸体就是另一回事了,更恐怖更恶心,没有强大的心理素质干不来。
秦天现在有些后悔,忘了炼金子弹的穿透力有多恐怖,这下好了,把这两个倒霉蛋的脑袋打爆了,鲜血和脑浆溅了一地,墙上也有一些,要是有人过来,只要不眼瞎就能看到这些血迹,血腥气也浓郁。
“走吧,我们得快点了,海盗很快就会发现这里的情况!”
秦天说着,根据脑海中信息中心的大致位置的立体图像,选定了方向,就是这两个海盗来的方向,他说道:“走这边,应该快到目的地了!”
······
城中,存在着很多幽暗的小巷,脏乱差的环境,但凡有点钱财的人都不会选择住在这种小巷里,但却是众多穷苦人的居所。
这些穷苦人多是城市周边矿场的矿工,收入单一,常常有一顿没一顿,日子过得很惨,一条长度不到两百米的小巷,就可能住着一百户人家。
对他们而言,有个躲避风沙的住所就很好了,哪里敢奢求城中心安全性极高的小区——那要交很多钱。
城南的某一条小巷里,微风吹动了积蓄多年的臭味,闻起来很是刺鼻,配上这里脏乱的环境,看上去很是恶心,没有丝毫的生气。
自从七年前这里爆发血腥的暴乱事件后,这里的居民就少得可怜了,平日里基本上没人敢来这里走动,渐渐的成了鬼地,就是老鼠之类的小动物也不愿来这里,更别说人了。
因为当年这条小巷一百多户人全都成了那次暴乱的牺牲品,近五百人在这里死去,据说鲜血把这里染红了,死者的亡魂无处转世,一直在这里徘徊不愿走,很多人都说夜时这里常常出现呜咽声,似鬼非鬼,很是渗人,也都认为那是当年死者的冤魂在哀哭。
当然,当年的景象远比现在恐怖,那时暴乱的发动者打算把这些尸体暴尸三日,以示惩戒,最后还是因为怕出现瘟疫,罗家出面把尸体运走安葬,一般人可没有这个胆子,因为暴乱的发动者是城中最大的势力,伯特家族。
当初的历史,早已掩埋在这乌黑的血泥下,或是被当年的人遗忘,慢慢的淡忘于世人脑海里。
······
巷口走来一人。
来人一身黑色皮质风衣,衣服很脏,不知多久没洗过了,满是沙尘与血迹。
衣服上面的破洞不比乞丐的烂衣少多少,之所以还有衣服的样子,完全是因为衣服的质地好。
即便如此,来人依然把衣服整理的笔挺,戴着的帽子虽然有几个窟窿,却很干净,高高的立着,他像个绅士。
来人看起来很疲惫,每走一步都像是全力而为,所以走的很是坚定,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的庄重,充满了肃穆感。
风沙的吹拂把他的脸变得苍老,却改变不了他的坚毅,眼睛还明亮如初,就像他手里捧着的一束鲜艳的野花,漫天的风沙能吹散其花瓣,却不能吹散它的美,依然是沙漠里最美的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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