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我就是喜欢他又如何!
我喜欢谁不需要您来决定!”
慕苌璎有些情绪失控,没了平时处变不惊的样子。
“苌璎!
区区一个仙人,怎么配得上你荒族公主的身份,荒族家族那么多,也不是近亲结婚,那么多优秀的男孩子你怎么就偏偏喜欢上一个仙人!”
正位上坐着一个墨色长袍,模样苍老但不失威严的老人。
慕苌璎冷哼一声转身就离开了渊逸宫,只留一个倔强的背影给慕宇渊和侍卫侍女们。
慕宇渊也知道自己拦不住这大孙女,只好在椅子上唉声叹气。
【月璎宫】
看到慕苌璎一脸阴沉的回来,慕玲月基本也猜了个大概。
“姐姐,又和爷爷吵关于他的事了?”
慕玲月放下手中的书本,过来拦住了想直接略过她回房间的慕苌璎。
“玲月,你觉得到底是荒族里的人好还是他好?”
慕苌璎的语气透露了她心里的郁闷和纠结,自从她遇到了他,一切都变了:不再面无表情,不再保持长公主应有的仪态,不再在所有事上面处变不惊,尤其是关于他的事情。
慕玲月愣了愣,托着下巴想了想,“姐姐,我觉得啊真心喜欢一个人是无法改变的,爷爷虽是族长,但也并非真的每件事下的结论做的决定都是正确的,所以说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是没有错的。”
她也不像以前那样的顽劣了,三百多万年后成长起来的荒族二公主,也懂了很多事理。
慕苌璎低头沉思了一下,“对,玲月,明天不在荒族呆着了,规矩这么多,人都得闷死。”
很快她做出了决定——有点儿极端的决定。
慕玲月笑了下,“姐姐,几百万年来你一直循规蹈矩,突然叛逆起来我也不习惯啊!”
“不是叛逆,只是真的不想活在规矩里,活在被别人制定的框架里面。”
数百万年来,莫轻公主的身份压在她的肩头让她不得不背熟所有规矩,在公众场合不丢荒族脸面,还得作为荒族代表出席许多重大会议。
习惯了用冷漠包围自己,这样子混混僵僵过了几百万年。
而在遇到了他的那一天,感情的枷锁松动了,那是一种陌生的感觉,她有些慌了,但随后不久她落入凡间爱情之中。
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受,从未有人如此关心她的一言一行甚至一个细微的表情(虽然说她大部分时间脸上都是没表情的),从未有人那样细致入微的呵护她,她从小自力更生,这是荒族公主必须有的。
或许这种感觉……是存在感,活着的感觉。
“姐姐,规矩从荒族创造之初就已经存在了,无法无视它的存在,重要的是看自己,看自己愿意如何,是愿意循规蹈矩还是以身试法打破固有的一切,姐姐,很明显,你选择了后者。”
慕玲月随意耍着手中的折扇,扇上的桃粉色流苏有规律的摇摆,在空中划出一道又一道完美的弧度。
“对,所以我决定明天清晨就离开。”
说着慕苌璎便已经开始用手上的一枚小小的戒指收拾东西了:那是一枚空间戒指,造型是一朵栩栩如生专属她自己的神花——璎芸花。
颜色是从上到下颜色从淡蓝色由浅入深过渡到湖蓝色,尤其是那渲染手艺精妙绝伦。
她收的很快,因为她根本就没想带走多少东西,她满脑子想的都是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预收重返23重生九零求收藏对于如意村里的白桃桃,大家除了羡慕嫉妒恨以外也没啥好说的了明明是个傻子,却偏偏好看的像个仙女村里的后生都爱她被全家人给宠得差点儿连路都不会走了。海...
本姑奶奶重生回来知晓未来,身怀隐身神技,专业手撕各种不服,还有那谁,收收你的口水,特么的都流到我男人的身上了。兵哥哥,你别跑,乖乖站在那里,你是本姑奶奶的...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当现代都市里出现打人如挂画水不过膝。当国术江湖里出现徒手抓子弹神掌天降。当武侠江湖里出现敕鬼驱神摧城搬山。当末法时代里出现天地灵气长生物质。别人练武,吾修仙。...
我真不是全服第一恭喜玩家无敌捞金怪连赢999场竞技,现排名全服第一什么玩意我还没出手呢这就赢了...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