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从字面上理解,简而言之的讲,就是一组以表现在行为、心理活动上的紊乱为主的神经系统疾病。
而大眼儿口中的这个名叫疯子的男人,在我第一眼看到他时,并没有感觉到他有什么异常。
稍微有些散乱微曲的黑色中长发,一双忧郁中带着傲慢的眼睛,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他很像是一个散发着无穷魅力和男人气息的绅士。
这让我不得不对他有些好奇,我能够感觉到,这个自称疯子的男人,一定有着一段传奇的经历。
我们见面的地方是在bk公社的图书馆内,这里到处都是挤满藏书的红木色书架,从世界名著到小说杂志,摆放的十分整齐,品类繁多,应有尽有,在正中的屋顶上还垂下来一盏巨大而华丽的水晶吊灯,地上铺着来自伊朗的价值不菲的手工编织地毯,而我们就坐在这吊灯下面的欧式长桌旁。
为什么会选择把我和大眼儿带到这里见面呢?我个人认为,也许只有图书馆这样安静的地方,才能让疯子可以变得正常一些吧。
“疯……疯子,你好,我叫牧南。”
尽管进来之前大眼儿就再三叮嘱过我,必须管这个人叫疯子,否则他会很不开心,可我仍然对用这样的称呼去叫一个人,感到有些别扭。
疯子听了我的问候后,从他面前桌上的一个雪茄箱里拿出一根雪茄叼到嘴里,点燃之后,他深深的吸了一口,吐出一个烟圈,接着又端起雪茄箱旁边的高脚水晶杯,将里面的红酒直接一饮而尽。
这才轻蔑的对我说道:“有话直说吧,我不喜欢拐弯抹角的,麻烦。”
说真的,我也不喜欢拐弯抹角的说话,听到疯子的态度,我反而觉着这次沟通可能会比想象的要简单一些。
“好,那我就直说了,你看这些东西。”
说罢,我将跟这次事件有关的所有东西一股脑儿的摆到了他面前,这其中包括一枚汉五铢、一片蛇鳞、几张我们在隧道石室中拍摄的照片和大眼儿手机里那张项链的照片。
从我将东西逐一摆放到结束,疯子的神情自始至终都没有丝毫的波澜,他只是漫不经心的将视线轻轻扫过那几样东西,然后继续一口雪茄,一口红酒的喝着,如此的定力,在我所见过的人当中,实属罕见。
“这些是……”
就在我想简单的介绍一下这些东西的来历和情况时,疯子猛的一挥手,打断了我的话,然后抬起头,对着屋顶吐出一口浓烟,说道:“我不想说,你们走吧。”
“这……”
简单粗暴的拒绝,毫无商量的余地,这让我和大眼儿面面相觑,不知所措。
“疯爷,你这脾气怎么还这样啊?你看我们这大老远来的,你就让我们这么回去了?这……这合适么?”
大眼儿的话说得很诚恳。
“叫我疯子,我不是爷,你们要是觉着就这么回去太亏的话,那就在这里住一晚再走,反正bk公社里有的是房间,想吃什么玩儿什么就直接跟服务员说,fornothing!”
说完这话,疯子也不管我们怎么想,更不打算再听我们说些什么,便站起身,咬着雪茄,洋洋洒洒的离开了图书馆。
“这他妈叫怎么回事啊!”
等疯子离开后,憋了一肚子火的我,终于骂了出来。
我怀着急切的心,忍耐着他的傲慢,却什么有用的信息都没能得到,这简直太让我憋屈了。
看到我怒不可遏样子,大眼儿也有些愧疚,于是他生硬的挤出一个笑脸,对我说道:“南爷,这疯子就是这个揍性,你别太搓火了,他不是说了么,今晚咱俩在这bk公社随便玩儿,全都免单,反正来都来了,贼不走空嘛,那咱俩就痛痛快快的爽一把,不能这么便宜了他,怎么样?”
大眼儿说的不无道理,以疯子那性格,他要是不想说,就算我用枪指着他的脑袋,估计也根本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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