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网

第39章 认知(第2页)

子墨闻言一愣,对啊,自己咋就不躲开呢,可能是自己也认为这次对决颇有意义,才想正面应对,而不是躲避吧。

“你那本书……”

杨沁安有些欲言又止,毕竟这是人家的法宝,不好询问。

“没什么,就是个载体,你也知道,我们魔法师,施展大魔法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吟唱,为了节省时间,我就提前施展,将其封存在内,需要的时候就释放出来。”

子墨倒也没有隐瞒,反正这玩意的作用真的就是一个载体。

与其藏着掖着,不如直接明说,反正也已暴露,以后是经常要拿出来用的,提早告知,省的将来遇到个别人以为是什么难得的至宝从而觊觎在心,自己可不想被人惦记。

类似的储存招式,子墨自己也能制作,比如给朱一傲的晶石,不就藏了一道超阶魔法,不是他不想给禁咒术,而是朱一傲境界现在只是筑基,一个超阶都不能随意释放,更惶是禁咒,放出来不说杀敌,先把自己给弄没了。

储存直接供人使用的魔力则比较难一些,毕竟招式固定了,魔力不固定,变化万千。

不过自己也已经研制出成品了,就是那个蕴藏着火元素的“拿瓦”

有了试验品,后续将材料提升,就可以做到储存更多,再加上魔法师提前备好的魔法,那么他将再无缺能的危机。

既然魔力比不上灵力,那么他就以用不完的魔力来弥补差距。

听见对方解释,杨沁安点了点头,和自己猜想有些出入,不过还是一样是避免施法时间过长。

子墨既然都能储存魔咒了,为何还用着魔法书,用上百个晶石,扔一堆禁忌术不就好了吗?这可不像创典只能收录一次。

当然是威力越大的魔法,所需要的晶石品质要求越高,晶石材料这到不是问题,有什么晶石能和灵石相比?

关键是成功率不高,原因就是灵石中的灵力和魔力不对付。

所以还是妄世创典好用,一录就成功,不用担心被炸得灰头土脸。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这书是梅林所锻造的,难不成里面能没有梅林亲自施展的魔法?

所以嘛,这个魔法书就成了他的最大椅器,遇到打不过,也逃不掉的,不好意思,那就一起毁灭吧。

不过只能作为核威慑,毕竟以他现在的实力还不能放出来,但可以放出些许气息吓吓人,你退不退,不退一起死吧。

“你知道你为什么会输吗?”

“还能为什么,因为你突破金丹,实力大增,我打不过呗。”

陈子墨无所谓回道,他对胜负又不是很在意,倒是对自身实力有些更清晰的认知。

“并不是,我能感到你的大禁咒术很强,有天阶之威能,不过你却没有发挥出其该有的威能,似乎你对火元素的掌控还不够精妙。”

杨沁安斟酌着语气说道,毕竟对一个玩火的说他不精,那无异于是一种嘲讽,看着对方思考的神情,就知道对方没有认为自己在嘲讽,而是在认真思考。

子墨则是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对方说的是对的,自己又不精通火系,大禁咒术自然比不过杨沁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随身系统:暴君,娶我

随身系统:暴君,娶我

自爆身亡的某女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系统给救了,还把她给整穿越了。穿越了也就算了,首要任务居然是要追一美男子对话一系统主人,女追男,隔层纱,勇敢大胆的上前追吧某女这隔的是块铁纱对话二...

穿成云雀的病弱妹妹

穿成云雀的病弱妹妹

★绝赞日万中,预收如何温柔的杀掉精灵,亲友预收和纲吉君补魔的二三事by北朝★她现在极其肯定,她穿越了。原因在于她身处妈妈的肚子之中。出生后看到那个小小团子。云雀。总之,现在云雀变成了我哥哥...

重生悠闲日常

重生悠闲日常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

我!酒剑仙,蜀山签到五百年

我!酒剑仙,蜀山签到五百年

楚风穿越到妖魔横行的仙侠世界,成为了蜀山剑派一名天赋平平的弟子,原以为自己会咸鱼一生,却没想到觉醒了神级签到系统,别人苦修才能变强,而楚风签到就变强!在锁妖塔签到,获得奖励混沌剑体。在三皇殿签到,获得奖励伏羲剑。在三清殿签到,获得奖励紫金红葫芦!楚风本着不无敌,不轻易下山的想法,在蜀山剑派足足签到了五百年。直到一日,十万年前被封印的绝世大妖,天妖皇杀上蜀山剑派时,楚风不得不出手Ps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我在Q群1046449163等你饮酒论道!...

星际大佬的掉马生活

星际大佬的掉马生活

夏之,一个来自低级文明的蓝星人,传闻靠着关系进了星际联盟十大军校之一瑞恩军校父亲说你季姨是季氏掌权人,你大哥是商业之子,你二哥自小就是天才,你不要去招惹他们,丢了脸面。进了瑞恩军校之后,夏之自...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