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以前认识她,但也想不通,她为啥会变成这样。
“我?你应该知道,毕竟我们有过夫妻之实。”
女子低声道,她的声音不大,却字字如同重锤一样,敲打在在场人们心中。
“听好了,灭你者,叫阿莱姆·格达习多·阿斯贝拉德!
你应该记得,这名是谁。”
坤达汗当然记得,阿斯贝拉德是他干掉的上代领的姓氏。
对方报上全名,目的明显就是报仇来了!
然而,自己毕竟是方圆百里,最能打的男人,肯定不会在一个女流之辈面前低头。
“哼,好疯的女人!
来人!”
坤达汗大喊,这时,眼前的阿莱姆将手中的物事扔了过来。
他定睛一看,竟然是自己最能打的三儿子的级,还带着淋漓的鲜血!
“儿啊!
你怎么遭的毒手?”
他不禁失声哭道。
对方似乎听到什么难以置信的话,头顶的大耳朵耸了耸,道,“他是你儿子?无所谓了,反正很快,你们全家都能团聚。”
这时,她的牙缝里又蹦出几个字,“在地府里,黄泉路上也热闹。”
“好,你狠!”
坤达汗抱着儿子的级,对着面前的女人喊道。
“你想要什么,说吧!”
“要什么?”
阿莱姆想了下,咧嘴笑道,“我现在以阿斯贝拉德的名义,向你出领挑战,你敢接吗?”
此言一出,偌大个广场静了下来,鸦雀无声。
上座里,各个山寨的长老们交换眼色,默不作声。
说起来,夷人不像华人,他们的脑筋相对简单,好勇尚武,谁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所以,按照寨里的传统,领肯定是最能打的人。
而且,无论谁对领起挑战,领都不能回避。
否则,会被寨民呲笑为没胆的懦夫。
所以,这女人吃准了这一点,才会在祭祀上,在众人面前对他起挑战。
坤达汗恨得咬牙切齿,但又无可奈何。
如果是五年前,他还在巅峰状态时,根本不会把个女流之辈放在眼里。
可是现在,自己已经垂垂老矣,对方又那么古怪,胜负还真难说。
然而,即使没有必胜的把握,领的尊严也令他不得不应战。
这时,在场的众人默契地退开一个圆,将中间的空地让给他们。
只见他手一挥,从手下的手中接过他惯用的大刀。
这刀有一米多长,刀口斑驳不平,染着怎么洗也洗不掉的血迹。
就是这把刀,陪伴他经历了多年血雨腥风,也沾过上代领全家的鲜血。
然而,这刀虽然可怕,他有的却不只这把刀。
他略微运功,灵力催动,周围众人随身携带的刀刃像是受到什么力量牵引,纷纷浮到空中。
“哦,还是金武者,有两下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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