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摩托车用作代步,速度就是快。
从菜市场回去江耀家里,如果走路的话,需要大半个小时,而现在,仅仅只是五六分钟时间,江耀已经停好车坐在了家里。
“与县城周边相比,偏远乡镇的那些深山里面,想打到鸟儿,确实要容易不少。”
“这个季节,蛇都已经冬眠,这方面的威胁可以直接忽略。”
“真要跑去深山里面,最大的难题,是没有熟人,地形不太熟悉。”
……
给自己泡了一杯热茶,江耀的脑袋里面,依旧还在考虑去山上打鸟这个事情。
县城周边这一块,鸟儿虽还未完全绝迹,但却是一天比一天稀少。
以江耀的本事,一天晃悠下来,还能打上几斤鸟,赚上几十块,但这种情况很难持续下去。
或许,他再转悠个十天八天,能打到的鸟儿会从五六斤减少到一两斤都说不定。
县城下面那些乡镇,江耀稍微熟悉点的,也就是三羊镇。
那里是母亲袁秀花的娘家,他们家一些亲戚,也基本都在那一块。
不过山羊镇那边,山虽然有一些,但都是一些小山头。
早几十年的话,那边的山上或许能打到一些猎物,现如今,野兔都已经很难再见到几只。
当然,一些普通的鸟,那里肯定还是有的。
可江耀如果进山的话,他又怎么甘愿只打一些普通的鸟呢?
“要不,等下去问问兵仔童刚他们?”
脑海中转了半天,江耀暗自想道。
无事可做,呆在家里的日子实在有些难熬。
唯一那台可以用作打发时间的十四寸黑白电视,母亲袁秀花或许能看的津津有味,但对于江耀来说,不要说看,仅仅只是打开电视,他都提不起丝毫兴趣来。
等母亲回来,母子俩一起吃了顿晚饭之后,江耀骑着他那辆二手踏板,直接飞窜去了街上。
纺织厂区,心连心舞厅门口。
才刚刚将车停好,坐在后面的兵仔自车上一跃而下,他一脸羡慕看着江耀这辆踏板摩托:“有辆车骑着,实在太拉风了!”
“我要有这么一台车,天天都能当新郎,满街都是丈母娘。”
();() 说话的同时,他摸出一包软白沙,给江耀递上一根。
天天跟着江耀四处溜达,如今的他,手头上阔绰了不少,进舞厅舍得拿出一块钱往老板面前的桌子上面拍了。
不过他手中那点钱,想买一台摩托骑着,那依旧还有点遥远。
现在不过七点刚过,舞厅里面虽已经有音乐响起,却还见不到几个人影。
坐在车上面,江耀也没下来,自兵仔手中接过那支烟,他顺手将其点燃:“你家那個小丽呢?你不去接她?”
从口中吐出一个烟圈,兵仔不屑的撇了撇嘴:“接啥子接,她又不是没长腿,从她们宿舍到这里,就几步路,她自己会过来的。”
“这女人啊,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惯不得的!”
“想抓住她们的心,偶尔给她们一点小惊喜小感动就行,平日里,该咋样就咋样!”
“小丽那妹子,要不是看她一直还算乖巧,和我去小旅社房费都是她主动给的,老子早就将她甩了!”
……
这家伙,一直都是这么一个渣男性子,一说起女人经来,那是头头是道,就连江耀听了都感觉很有道理,不知该去如何反驳!
“小雨那妹子,除了太平了一点,其他都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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