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你、你为什么喜欢看我的脚啊”
三分钟后。
小秦同志抱膝坐在沙上,双脚并拢,既羞怯又困惑的看着晨。
纯白色棉袜叠放在一旁,消失的卡通鳄鱼图案代表了她是每天都会换袜子的干净鬼。
不像晨,只要不臭的话,有时候袜子两三天才换。
“正人君子是这样的。”
晨面不改色,语气一本正经:“科学研究表明,看脚有助于身体健康。”
“哦晨,你送给王天宇什么礼物啦?”
白嫩小巧的脚趾微微蜷了蜷,秦宛晴想要通过聊天来分散晨的注意力。
“智能手表,花了我三千四百块。”
手表,转账oo晨十分严谨。
“哇,那你们一定是很好的朋友了。”
秦宛晴眸子亮亮的,有些羡慕。
不过不是羡慕晨送给了别人贵重的礼物,而是羡慕晨有这样好的朋友。
“还行吧宋巧跟你不是好朋友吗?”
晨看了她一眼:“还是说你们只是表面闺蜜?”
“我们是好朋友啊,可我之前不是说过嘛,我没有太多朋友的。”
秦宛晴想了一下:“如果是好朋友的话,那就只有她一个了。”
很好,现在我们都一样了。
我只有一个好朋友、吕舒雨只有一个好朋友,你也只有一个好朋友。
话说你该不会也要跟我定下什么“唯一好朋友”
之类的诺言吧?
“那我们只是朋友吗?”
晨语气一顿,开启了一个十分暧昧的话题。
本以为秦宛晴会纠结一阵,可谁知后者却回答的非常快。
“我们是即将恋爱的预备情侣啊。”
预备情侣?
这是啥玩意儿?是你自己明的词?
“不对吧,我啥时候说过要跟你谈恋爱了。”
晨板起脸来:“你是不是太自信了点。”
“啊?”
秦宛晴愣愣瞪大眼睛:“我们认识的第一天你就说了啊,伱帮我完成心愿,作为回报,我要你谈恋爱。”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什么比穿越到先秦去对抗白起更让人头疼?秦质子异人要将他的侍妾赵姬托付于我。书名又为始皇帝养成计划,捡到一只秦始皇。...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一代兵王,回归都市,入赘豪门,你以为很享受吃软饭可是一门技术活...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