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成花了一晚上的时间,几经修改,终于完成了一篇万字稿件。
下意识的伸了个懒腰,一抬头,何成意外的现天已经亮了。
何成意外的并不是自己的专注能力,他从不怀疑自己的专注能力,他意外,或者说惊喜的是自己的身体能力。
因为四十岁之后的自己不管大脑多么专注,身体已经支撑不起来了。
这样沉浸式的坐在桌子前写一个通宵的稿子,更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就是年轻的资本嘛么?
不仅拥有更多的时间,这些时间的天然质量还更高一些。
这一刻,何成更珍惜这一次的重生了。
也不知道的写文的兴奋度还未散去,还是重生的兴奋又一次卷来,何成此时并没有太明显的困意,便决定出去吃点早饭。
“嘛呢?”
“瞎溜达呗。”
一出门,何成便看到了两名中年男子在打招呼。
两人是何成的邻居,一人叫闫为良,另一人叫孙安民,两人此时差不多刚过四十,还是一头的黑,o多年后,两人都已是满头的白了。
而在何成的记忆里,从他住到这里开始,这两人就一直在瞎溜达。
等到o年,何成难得路过这里进来转转的时候,早已满头白的他们还是在瞎溜达。
至于他们这一生为何为如此潇洒。
无他,唯父有钱尔。
何成从两人的身边走过,可还没走远,就听到了闫为良的声音,“这娃太内向了,进了社会可不好搞啊。”
是啊,此时的何成确实很内向,但二十多年后,何成却变得非常的外向,在几万人面前演讲也完全不紧张。
为什么呢?
大概是因为有钱了,有社会地位了吧。
毕竟人在金钱面前,都是会变的。
何成先找到了最近的邮局把已经装进信封的稿子投进了邮箱,然后走到了胡同口的一家早餐店。
“老板,灌肠儿,炒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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