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天生就喜欢八卦,本来就有人硬把王胜权作诗跟冷清秋结合在一起。
再加上冷清秋在中间特意的引导,如今坊间都在传言,王胜权的诗是送给冷清秋的,是在鼓励这位出身贫寒、却品格高贵的美女,继续坚定求学。
冷清秋这是硬蹭着王胜权的名气,而扬名了,获得了一个清冷才女的称号。
送诗的传闻传到今天,都登上报纸了,白秀珠看到后,信以为真,便再也坐不住,急匆匆的跑到了王胜权家里。
王胜权这几天一直在关注抱犊崮匪徒的事情,没事的时候就在家里练武,没注意到坊间的消息。
其实阿忠等人都知道,但是涉及到王胜权的私人感情,他们也不敢说什么。
王胜权言简意赅的说道:“我写诗跟冷清秋无关。”
走近白秀珠,王胜权突然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如兰似麝,非常的好闻。
他问道:“秀珠,你今天用了什么香水,清香隽永。”
白秀珠脸蛋一红,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没有用香水……”
王胜权心里一动,继续问道:“那这是你的体香吗?不愧是秀珠妹妹,真是衡兰秀珠,腹有其芳啊。”
();() 白秀珠被王胜权一夸,心里甜蜜无比,她很坦白的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这些天,身体……身体突然就有了一股香味。
不仅有香味,而且皮肤状态什么的,都越来越好。”
体香这种东西,基本没有后天觉醒的,白秀珠突然有了这种变化,王胜权怀疑是跟“白家的膏”
有关。
他看白秀珠晶莹剔透的耳垂都红透了,知道她已经羞怯难当,便不再追问,而是调侃了一句:“哎呦,身体有香味了,那都不用腌制,就可以下锅煮了。”
“哼,老王你竟然想吃了我,我看你才更好吃,肌肉这么多,肉质更紧实。”
“哦?伱还看过我的肌肉?”
问这句话时,王胜权上前一步,跟白秀珠贴的很近了。
白秀珠:“……”
王胜权刚刚打完拳,轻薄的短衫全部打湿了,贴在他的身体上,隐隐约约的可以看到肌肉轮廓。
随着王胜权的贴近,白秀珠能闻到男人汗水的味道,这味道有点臭,但她却不讨厌,反而有点晕乎乎的。
逗了一下白秀珠,王胜权就后退了一步,笑着说道:“我去洗个澡。”
白秀珠撩了一下鬓间的秀发,有点慌乱的说道:“好的。”
洗完澡,王胜权刚准备带着白秀珠一起出去游玩一下,阿明又走了过来,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话。
注意到王胜权的神色变化,白秀珠立即说道:“老王,我今天也是临时出门,出来太久家里会担心,我们改天再约。”
这姑娘,虽然偶尔会撒娇,带着点大小姐的娇蛮,但是非常懂事,从不打扰王胜权的工作。
看王胜权有事,立即就主动提出改约。
王胜权没有拒绝,他点了点头说道:“今天有事,你早点回家,9号我去找你。
对了,这段时间你少出门,注意安全。”
白秀珠感受到王胜权的关心,非常甜蜜,开开心心的离开了。
王胜权转身来到自己的书房,阿忠已经坐在里面了。
看到王胜权进来,他起身说道:“少爷,耗子打听到消息,抱犊崮的匪徒,要在5月9号劫持电车。”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妞妞。嗯你爱不爱爸爸爱有多爱很爱很爱是多爱啊像天空一样大的爱嗯在登临人生巅峰的时候,罗凯回到了重生前的那一刻。当他再次见到妞妞,才明白自己的归来,...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
迷迷糊糊穿越到了八零年,成了一本书里的恶毒女配,还多了个小萌娃。郁闷的是,这恶毒女配把男主给设计了,让男主娶了她也就算了,她的娃儿,竟不是男主的然后,男主金蝉脱壳成功,却让女配成了被村里人嘲讽的...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