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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嗯是这个理儿(第2页)

赵传薪回到马身边,从侧面拿出步枪:“那还不简单,我再打一头小的。”

为了避免马受惊,他在雪地里趟出去二十来米,举枪瞄准。

砰!

远处,一头半大的野猪应声而倒。

车队的牛马骡子稍稍受惊,但枪声不是在它们身边响起,倒是也没有乱跑啥的。

安抚一下,就消停了。

“好枪法!”

“神枪啊!”

“赵队长属实厉害!”

捧哏的太多了,七嘴八舌的。

不佩服不行啊。

你说拎着刀子就能干翻野猪,拿枪照样能打死野猪。

一枪一个准好么?

假如对面是绺子,他们相信那些绺子算是撞铁板了。

();()  赵传薪收枪:“再来几人,把小的抬回来。”

陈大光挺高兴的。

不是高兴有猪肉吃,咋说他也不至于因为点肉高兴,而是赵传薪确实厉害啊。

他说:“别整头猪带着,直接剥皮割肉,一辆车上挂一扇肉,轻快,不占地方。

要是等晚上,整头猪都冻结实了,想割也割不动了。

咱们人多,用不多会儿就拾掇出来了。”

就像他说的,人多力量大。

一般杀猪,五六个人按着,杀猪放血,完事还得烧热水烫刮猪毛。

野猪不同,野猪的毛刮不好,必须剥皮。

内脏肠子啥的,没条件处理,该扔的直接就扔了。

等分割出来,肉也冻得差不多了,用麻绳系上,往车辕上一吊,嘿,正正好好!

真用不了多久。

这下,车队的人更开心了。

竟然还能吃顿猪肉!

晚上,临时落脚的农户家里都分去一块猪肉,高兴的不得了。

赵传薪其实不爱吃野猪肉,这玩意儿有土腥味,腥臊不说,肉很硬很瘦。

所以,他沾着蒜酱吃了些,就自己开小灶去了。

干饭却挺爱吃,狗的味觉没人那么灵敏。

但是,当大家看一条狗,竟然叼着野猪肉沾蒜酱的时候,也都是惊掉下巴。

赵传薪正在一个小马勺上翻炒,颠勺,不时地往里面加料。

“赵队长,这是啥肉,味道挺香的。”

赵传薪专注的炒菜:“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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