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圣听后,默默朝黑影当中走去。
——
大名鼎鼎的蓉城首富之子。
贵气逼人的大少爷沈念。
或许从来没有想过,他竟然会跟贫民窟的穷人一样。
像个死人似的,躺在肮脏的老鼠窝里。
命运就是这样捉弄凡人。
让穷人更穷,从物质上摧残他。
让富人更烦,从心灵上毁灭他。
当我跟着苟圣,来到一处郊区的废弃农民楼里面时,我见了躺在草席上的沈念。
他平躺在草席上,两只摊开的手,密密麻麻全是针孔,头发跟鸡窝一样,乱却油腻。
身上还穿着那天他出狱时的白衬衫,不过这白衬衫已经发黄发旧,而且还散发出一股馊味。
这样一个跟垃圾似的人,谁能知道,他竟然是沈临风的儿子?
苟圣推开门,无比关心地走上前去,然后轻轻地将沈念抱了起来。
“沈念!
我们走,我们离开这里,我带你去好地方!”
苟圣抱着沈念,嘴里还嘟囔着胡言乱语。
不过,我还是第一次见如此温情的苟圣。
沈念微微睁开眼睛,见关心自己的苟圣,也抱了上去。
二人亲在了一起。
我彻底明白了,苟圣对沈念的感情是什么。
他们两个,究竟是什么时候搞在一起的呢?
我也彻底明白了,为什么沈念要抛弃龙儿。
因为这混蛋根本不喜欢女人。
“不走了,我累了,我想死在这儿。”
沈念无比虚弱地在苟圣耳边说出这句话。
苟圣显得十分生气,拉着沈念的手往他那边拽。
“不许你胡说!”
“你说想要药,我去给你弄了,你说想离开,我这就带你走。”
“但你说你想死!
我绝对不会答应!”
沈念仿佛对这个世界失去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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