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云天行坐在溪边火堆旁烤狼腿,林中仍有蒙蒙雾气,布谷鸟在深处鸣叫。
云天行抬头望了一眼大石旁,逸清尘仍在草堆上沉睡,昨天卫戟死后,他跟着就昏了过去,当时林中血腥味很重,而且狼嚎越来越近,云天行便将他背到这山谷之中。
谷中林木大石繁多,极为隐蔽,而且周围花开遍地,最重要的是有“驱狼花”
,野狼每每遇到“驱狼花”
都会远远绕开,这是云天行在被野狼追逐多次后的意外发现,他仔细闻过这种花,有种淡淡的臭味,但是味道很浅,野狼的嗅觉非常敏锐,对它们来说或许又是另一种情形了。
烤架上两只狼腿不断旋转,黄嫩嫩的狼腿散发出诱人的肉香,外翻的肉片上不时落下几滴肥油,引得火焰嗤嗤作响。
云天行直勾勾地盯着待熟的狼腿,舔了舔嘴唇,不断吞咽口水。
奴仆的饭碗里只有萝卜青菜,难得见点油花还得多次揉眼确定不是看花了眼,对于这种入不敷出的压榨,他只能偷偷打点野鸡、野兔来维持体力。
其他奴仆可就没这么幸运了,个个面黄肌瘦,有几个稍微胖点的还被大夫确认为浮肿,在李府的奴仆中,云天行的年纪是最小的,但体格却是最结实的,所以李少阳经常怀疑他偷吃,他的确偷吃了,但没偷李府的东西,那都他自己打的野味。
他从未吃过狼肉,要不是昨天他们杀死的那几只狼,他也没这等口福,他把这归为上天的恩赐,也就是所谓的“大难不死,必有狼腿”
。
“好香。”
云天行直起身子,看着拄着“拐杖”
走来的逸清尘,笑道:“逸大哥你醒啦,狼腿还没好,你先来这边坐。”
逸清尘坐在火堆旁,四下望了望,皱眉道:“这是在哪里,卫戟呢?”
“在那呢。”
云天行指了指不远处花丛中那个小土堆。
卫戟当时有机会杀死他,但卫戟没有这么做,或许他有其他想法,但不管怎样,云天行还是决定将他一起带到这里,在这幽静的山谷中选了个好地方,将他给葬了。
();() 逸清尘面带悲伤,道:“我与他同入云隐,转眼已过二十年,我仍记得当年他站在云隐山门前说过的一句话,‘我要成为天底下最厉害的人!
’,那年他十岁,其实他一直在朝这个目标努力,他不是一个爱说话的人,但他一直都很善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云天行道:“他最后没有杀我,说明他还没有变。”
逸清尘点点头,道:“是啊,他以前是不会乱杀人的。”
他望着小土堆怔怔出神。
云天行道:“逸大哥,他为什么要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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