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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腿挂在男人手臂间,另一条腿儿,吃力地踮起,细巧的足尖点地,腿绷得极直,直得如同直线般,臀部叫男人的另一手给托着,托到他身前,冲天的物事,就那么狠狠地挤入我的身体里头——几乎要撑裂了我。
我的眼里只有这个画面,手不自觉地往身下,才洗过澡,不知道是水意,还是来自身体里洗澡的湿意,都叫我难捺地呻吟出声,人跟着软软地靠着沁凉的墙壁,一瞬间,沁凉的感觉,叫我大力地呼出一口气,慢慢地滑倒在地面,像没了骨头撑着似的。
到底是画面里的我,还是现实中的我,已经分不清,忍不住地流下眼泪,像是濒临死亡的鱼般,我大口大口地呼吸,恨不得把所有的空气都呼入嘴里,好叫自己好受一点,我完全不敢承认私底下的我自己,竟然恍若个荡妇般需要男人的抚慰。
而我曾经、曾经想遗忘的事儿,一瞬间就涌上心头。
那时,我刚出国。
读的是预科。
我英语并不太好,开始很吃力,虽然晓得并没有后路可退,那时候特别矫情,觉得自己被全世界给抛弃了般,后来想想也不过是没有了他,搞得自己要生要活确实太矫情,人还活着就行了,没必要跟自己过不去。
可我那时哪里有现在想得这么开,分明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虽说没吸白粉,大麻可是玩了的,还喜欢朋克风,非得把自己装个鬼样子,才显得我鹤立独群,那时候就那么蛋疼,可能那时候玩过了,现在反而是一点激情都没有。
我干得最过火的事,就是找了个男人,而且是个成功人士,在国外的那些年里,我都他一起,他是个成熟的男人,处理事情也相当成熟,从开始告诉我们之间不可能有结果,当然,我一回国,就把关系断了。
其实我也没跟他发生什么事儿,要这么说也有点骗自己的意味,他喜欢口活,最喜欢玩的就是深喉,玩意儿又粗又壮又吓人,我每每都吃得难受,最过分的后果是看到香肠热狗啦什么的,我都是不吃的——
完全是后遗症。
他也给我回报,但条件非常苟刻,不许扮朋克吓人,不许穿太高的细高跟儿,不许往身上喷跟毒药似的香水,他嫌那个太没有品味,我跟在他身边,一贯清汤挂面,连我自己都要以为自己是清纯好姑娘了。
一到夜里,完全不同。
他完全是头野兽,不止叫我吃他——而且他还吃我,咬我的胸,磕咬得可凶狠,我有时候都要以为他是恋胸狂,非得啃得我身上全是他的牙齿印不可——还吃我那里,非得掰开我的腿儿,他那个力道,都叫我以为我会人腿中间叫他给硬生生地掰开。
不把我吃得充血红肿,他一般不会罢休,但是从来不曾占了我,真的,一次也没有,最多只是把他那个吓人的玩意儿在外边横冲直撞,撞得我的腿窝处能青紫好几天,他这么个人,生活上还请人照顾我,照顾的无微不至,有段时间我都怀疑他是不是想养我一辈子——
一辈子太可怕,我从来不知道一辈子有多遥远。
没等我觉得可怕,他就把我给抛下了,回国了。
一个交待的话都没有,就给我一张支票,直白的表达,我呢,收下支票,把钱转到自己的账号上,也不问他原因,成年人,好聚好散我懂的,别说要把人找着,再把钱洒到他脸上,这事儿,不太靠谱。
起码我从来没有那么想过,在这个寂寞的夜里,在这个又痒又湿的夜里,我无端端地想起来他来,那个准是将我吸得舒服的男人,我不由自主地张开腿儿,想象着他还在我身边,充满力道的手,将我的双腿给掰开,挂在他个肩头——
炙热的呼吸,落在我腿间,烘得我一阵儿轻颤,湿热的舌尖,就大赤赤地舔着我——一下一下的,轻巧而灵动,就跟落在我魂上一样,我的人也跟着颤抖,仿佛回到那里,英国伦敦,那个举世闻名的雾都,矜持而高傲的英国人的地盘里,位于唐宁街十号不远处的私宅里头,我们躲在那里,他低下矜贵的脑袋,挤在我腿间,而我像是他的女王般,享受他的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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