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子崴与常欢喜离婚案一波三折。
韩子涛驾着车,穿梭在田野间。
窗外望去,成熟的稻子像铺了一地金子,金黄、金黄,秋天要来了。
坐在副驾驶的喜妹,虽然有些倦意,但是,心情十分舒畅。
韩子涛带着喜妹兴冲冲来到天府市苏石区法院,填写了起诉状,“常欢喜状告韩子崴因感情破裂提出离婚”
的起诉状。
法院受理了此案。
当事双方各聘请了律师,动真格嘞。
韩子崴觉得自己在牢里,不方便收集证据,借助律师的力量,必须打赢这场官司,摆出一副志在必得的架势。
常欢喜这边,有涛哥哥辅佐,放出了稳操胜券姿态。
夫妻离婚,最重要的一条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首先,法院在判决前,会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法庭开庭审理。
黄律师和焦律师分别代表委托人展开陈述。
黄律师是韩子崴的代理律师,焦律师是常欢喜的代理律师。
黄律师提出常欢喜另有其人,是第三者插足,造成常欢喜提出离婚,而并不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焦律师提出,双方长期感情破裂,而非第三者插足。
法院围绕夫妻双方是否感情破裂,还是有第三者插足的事实进行取证、辩论。
黄律师提出:委托人哥哥韩子涛趁人之危,在委托人入狱期间,趁虚而入,介入常欢喜的生活,常欢喜才提出与其离婚。
委托人与常欢喜处在婚约期内,委托人又处在特殊情况下,并没有被“剥夺权利终身,”
理应受法律保护。
经黄律师调查发现,常欢喜与韩子涛两人成双成对,还非法住在一起,是一对姘头,属于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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